马兵 发表于 2012-7-13 17:34:35

(食品)国外为什么没有“毒馒头”

食品安全:日本商家不敢糊弄消费者

日本人不仅爱吃,而且很重视食品安全。对他们来说,由于各个环节都有严格控制,食品安全并不是一个特别沉重的话题。

在日本,商店的食品都标明品尝期,面包、纳豆、牛奶都有食用期限,而且很短,一般只有几天。牛奶除注明要冷藏之外,还要求打开之后尽快喝完。过品尝期的食品一律下架,否则违反食品安全法,那不是闹着玩的。其实,在冷藏的情况下,这些食品两个星期都不会坏,主要是日本人对食品安全要求高,讲究食品新鲜。

牛肉和蔬菜都标明产地,可以通过因特网查出生产牛肉和蔬菜的流程,如牛肉喂的是什么饲料,生过什么病,用过什么药,蔬菜用的是什么肥料等等。其实,牛肉是不是病牛肉,蔬菜有没有农药残留,上市前大多是检查过的,消费者应该放心,但这涉及农家的信誉,关乎食品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

现在,日本的河流和湖泊大多是达标的,工厂废水达标之后才允许排放到河里,每条河里都有鱼,笔者在日本多年,几乎转过所有大城市,没遇到一条冒着臭气的河流,水质的安全对保障食品的安全起着重要的作用。日本从水源抓起,从土壤抓起,尽量做到河流湖泊水质达标,出台土地污染法,治理被污染的土壤,保证食品安全,治标又治本,很值得我们借鉴。

最令人痛心的是,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搞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妨碍食品安全,日本也是如此。在前几年日本就曾出现以白毛猪肉冒充黑毛猪肉、用外国牛肉冒充本国牛肉、用外国鳗鱼冒充本国鳗鱼、用肉鸡冒充当地名鸡、利用过期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现象,有些还是著名的企业,如雪印、日本火腿等。不过,日本商家在食品上做手脚,主要是以次充好,还没有出现添加有毒物质的现象。在牛奶中加三聚氢氨、用地沟油炸油条等,已不属于不能坚守道德底线的问题,而是谋财害命的典型犯罪。

在食品上玩猫腻儿,在日本代价太大,没人玩得起。偶有人为之,舆论谴责、行政处分、警察介入,没完没了,定让你倾家荡产,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特别是多年信誉一下子丧失,在顾客的心目中很难恢复,有的只好破产,如日本雪印公司,日本火腿公司虽然大难不死,但也脱了一层皮。
总体来看,日本绝大部分商家还是能够坚守道德底线的,基本可以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以质量和信誉在激烈竞争中取胜,日本的食品总体来说是安全的。前一段时间,有朋友从国内打电话,托笔者为小孩买日本奶粉。价格贵不说,寄费也不便宜,就是因为日本奶粉相对于国内奶粉来说更让人信赖。

中国与日本食品安全距离很大,笔者以为在以下三个方面到了不下大力气不行的时候了。一、中国急需解决商业道德缺失的问题,日本企业之父涩泽荣一提倡一手拿《论语》一手拿算盘,用中国的《论语》解决商业道德问题,对我们有很大的启迪意义。二、日本食品安全很重视健全体制,有最高级别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有负责食品检测的各级农林水产行政部门,对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要负责任。三、要制定严格的法律。日本有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食品安全有法依法,违法必究,一查到底,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就是要动真格儿的,看谁敢再轻举妄动。

维护食品安全,应向美日学习“连坐制”


“中国制造”的一个怪现象是,同样东西,在欧美国家居然会比在国内买便宜。其实食品安全也存在这种现象,出口到国外的食品,安全度要比国内高出一截,虽然美国、日本等国对来自中国的食品设置的标准,比国内标准更高,但中国的农民与企业还是都达标了。为什么离产地更近的中国消费者却难以享受到更安全的食品呢?

看一下双汇瘦肉精事件就明白了,央视“3·15”晚会曝光双汇瘦肉精事件后,大批记者赶赴双汇总部漯河,但当地政府却要求酒店报告记者行踪。为什么地方政府变成了出事企业的保护伞?双汇董事长万隆接受采访时说:“3月份减少各类税收8500万元,给地方财政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双汇去年500亿元的销售额,为当地政府带来的产值、税收、就业等利益非常可观。

知名企业和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共同利益”,地方政府为保本地税收,往往兴起地方保护主义大旗。这也是我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屡发的主要原因之一。这种以地方利益牺牲整体利益的现象,要想一下子根除也难,所以单纯靠地方政府监管并不靠谱,必须转变思路,不妨学习一下美国、日本政府的“连坐制”。

去山东青岛调研时,发现当地有不少将水产品出口到美国的企业,这些企业都按美国要求,采用极严格的HACCP认证,而且都认真严格执行,不存在国内市场盛行的买假证或不按标准执行的情况。如果有企业不按标准要求作假,怎么办?政府部门讲“没人敢”,原因是美国人实行“连坐制”——美国食品监管部门FDA会不定期突然派人抽检,一旦发现作假,则当地被判为不可信任地区,所有企业都被列入不信任名单,生产的产品美国人都不要了。

在如此严厉的连坐制度下,没有企业敢轻易作假,也没有渔户敢轻易使用违禁药品,一方面怕连累别人,更主要的是怕别人作假时连累自己。平时大家相互监督、交流经验——不是交流作假的经验,而是学习怎么做才能达到标准要求。当地监管部门也特别尽心尽力,因为一旦被检出作假,则当地整个出口就完了,损失太惨重,对政绩影响也太大。所以监管部门不但平时认真抽检,还会对农民进行提高生产质量的培训,以达到美国人的要求。

山东菜区也有不少出口日本的蔬菜生产基地,笔者了解到,当年一个农民偷偷使用了剧毒农药,结果在日本海关被抽检出来,导致该公司所有出口日本的蔬菜都被拒,损失惨重,当地所有农民的菜都卖不出去了,这户农民也承受了极大压力。有了“连坐制”,出口企业与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因迫于巨额损失不敢轻易降低抽检率。当地生产者平时也互相监督,因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熟人社会相互监督效果比单纯依靠政府监管效果好很多。

每次食品安全出问题,总有监管部门以我国有2亿多小农户、几十万个小作坊、抽检率太低等借口来搪塞。但困局并非无解,我国的城市也完全可以试试美国人、日本人的连坐式监管制度。以上海市为例,生猪供给完全可以选择几十个或上百个生猪供应基地,并提供详细安全供应标准,然后委托第三方机构随时暗检,一旦发现问题猪就取消供应资格。以此倒逼当地监管部门真正负起责任,也使农民们不再搞“一家两制”式的生产。如果所有城市都这样做了,则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就解决了。

这种连坐式的监管虽然“残忍”,但针对目前我国食品供应乱局,只能采取阵痛式的监督方式。只有痛了,才能让地方政府真正尽力尽责,才能彻底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


美国食品安全法的制度创新

2011年1月4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总统签署了《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该法对1938年通过的《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进行了大规模修订,可以说是过去七十多年来美国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领域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用美国零售制造商协会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潘·贝利的话来说,“这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将有助于FDA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权力,通过预防的战略加强国家食品安全体系,重铸美国民众对所供应食品安全的信心。”

本次修法的重中之重旨在授予美国负责大部分食品与药品安全监管的机构———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以更大的监管权利,加强其对美国本土生产的食品及进口食品的安全监管,以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避免出现像以前那样,等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来考虑如何应对。该法出台之前,根据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P)的最新统计资料显示,美国每年有4800万国民(也就是说每6个美国人当中就有1个人)生病,12.8万人入院治疗,其中有3000人是死于食品导致的疾病。

疾病医疗支出对美国公共卫生来说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而由于食品不安全导致疾病或死亡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防的。正是基于以上原因,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及广大民众酝酿、推动改革旧法,加大FDA的监管权力,防范大规模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保障美国民众的健康。食品安全事关每一个公民的健康,所以该法在国会参众两院投票时分别以73:25和215:144的多数票通过。

食品安全法的五大创新

在美国立法机关看来,如果全球食物链中的每个生产者对存在致病风险的环节认真对待并且承担起真正的责任来,食源性疾病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防、避免的。根据新法,FDA将拥有更多保证食品安全的预防性举措以及更加清晰的监管架构来改善以往食品安全领域监管之不足。具体说来,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该法在以下五个主要方面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对相关监管机构的权力进行了重新整合,并且在一些领域进行了制度创新。
第一、食品安全预防控制方面。该法首次明确FDA在食品供应方面拥有广泛的、预防性控制措施有权进行立法。

第二、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和执法。该法认为对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设施进行检查是让食品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卫生承担起责任的重要途径,因此,该法明确规定FDA对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设施进行检查的频率应当不断提高。这种检查包括对出口美国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国内存在高风险的美国食品加工、生产企业,法律规定新法实施后FDA将至少每5年要进行1次检查;对国内不认为存在高风险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至少在新法颁布实施后,每7年要进行1次检查;对于出口美国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新法规定FDA局长必须在新法实施后一年内视察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少于600家,并且在此后5年时间内,每一年视察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数至少是前一年的2倍以上。在过去,FDA极少对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农场进行检查,最多每10年对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巡视,而更多食品加工厂则是从来没有进行过巡视;此外,新法规定FDA在对这些企业进行检查、运用监测资源时要注意采用以监测风险为工作基础,在进行检查时尽量采用创新手段。

第三、进口食品安全方面。向美国出口食品的国家多达150个,根据新法,FDA拥有确保进口食品达到美国标准,并确保对美国消费者来说是安全的权力。例如,首先,该法第一次规定,食品进口商必须确保他们的外国食品供应商拥有足够的预防性控制措施来保证食品安全;其次,FDA将授权第三方稽查机构或人士来证实外国食品生产企业的设备达到美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再次,对于存在高风险的食品,FDA有权要求相关进口食品在进入美国境内时具备可信赖的第三方认可证明。?此外,为了对外国食品出口企业进行检查,法律还配套了一些另外的资源。最后,对于那些拒绝接受美国检查的外国食品出口企业,其出口到美国的食品FDA将有权拒绝其进入美国国境。

第四、问题食品及时应对方面。该法首次规定,FDA对所有问题食品都有权进行强制召回。不过,FDA期望这种强制召回权仅只在食品生产企业很大程度上没有按规定遵守自愿召回问题食品时,才动用该项权力。

第五、加强国内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合作方面。该法对目前美国联邦、各州、地方、领地、部落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之间及其与外国食品安全监管之间合作重要性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充分重视,重视这种国内各相关机构及国外相关机构之间合作的目的只有一个:确保公共健康目标的实现。例如,该法第二编第209章就明确要求FDA加强对联邦各州、地方、领地及部落地区食品安全官员的技能培训。

食品安全体系的完善

为了尽快建立起以预防为主的新的食品安全体系,该法中明确要求一些监管机构尽快行动起来,就新授予的权力准备更加详细的管理规定及指导性文件,比如该法对于如何实施问题食品强制召回权就有非常详细的要求,同时要求监管机构在实施这些新的要求时广采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建议。
综合考察新法,可以发现该法将FDA推到了预防食品安全发生的最前线,使得FDA对食品安全的管理领域扩大至80%(不包括由美国农业部管理的肉类和家禽产品)。比如,新法授权FDA就食品供应领域制定综合性的、以科学为基础的预防性控制措施,如前面提及的问题食品强制召回权,以及扩大FDA在食品产销及使用记录方面的权力等。

根据该法,食品企业必须落实FDA制定的强制性预防措施,并且要执行强制性的农产品安全标准。在农产品安全领域,FDA将起草一套规则,就水果及蔬菜的安全生产和收获制定最低标准的科学标准,与此同时,还就涉及食品生产的土地改良、工人的健康及卫生、食品包装、温度控制、水利用等其他问题制定统一操作规范。对于食品企业来说,他们将必须制定书面的预防性安全控制方案,该方案必须涉及对相关安全控制措施落实的监督,同时,该方案还必须明确必要时该食品企业可以采取的整改行动。


国外食品安全:首抓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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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一位母亲在教孩子辨别标签上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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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售货员展示贴上日期标签的熟食。


编者的话:

你吃的东西安全吗?先看看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吧。在国外,人们往往将保质期作为判断食物是否安全的首要因素。本期,我们的驻外记者介绍了美国在管理食品保质期方面的一些经验,以供学习和借鉴。

“最佳口味期”新鲜营养

记者刚到美国时,买东西很少注意看日期。一次喝完牛奶后上吐下泻,一位美国朋友提醒我,在美国一定要学会看食品包装上的日期,这可是一门不小的学问。

“美国食品包装上的日期分四种,一般会根据食物的性质来标明。”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和检疫局的工作人员约翰·索夫斯告诉《生命时报》记者,生活在美国,不能不了解包装上各种“日期”的含义。首先,食品外包装箱上都必须标明“销售截止日期”,这个日期主要是针对超市销售者来说的,即商场只能在这个日期之前销售这些食品。但并不是说过了这个日期就不能吃了,它会给消费者购买后的食用、储存留有余地。例如,牛奶在超过销售日期后一周内仍然可以喝。

第二种称为“最佳口味期”。主要指的是食品味道或者质量的最佳时间。索夫斯说,一般来说越接近生产日期,食物就越新鲜,营养流失越少,口感也更好。“最佳口味期”可以让人们买到最鲜美的食物,吃起来当然安全放心。

第三种是我们国内常见的“食用期”,也就是食物的最后食用日期。这个日期是由生产厂家、包装商和销售商共同决定的,要根据产品原料、运输和储存条件来决定。一般这个日期是各种日期中最长的,超过这个日期就必须销毁了。

最后,食物还要标明“封箱包装日期”,以便出现问题进行追究。

一般来说,美国人会尽量选择在最佳口味期内的食物,虽然价格高,但却最新鲜营养。



“日期指南”
吃东西的金标准

食物种类多种多样,存放日期也各有不同。美国农业部和美国《商业周刊》合作,给出了一个实用、权威的食品日期指南,这是许多美国人吃东西的“日期金标准”。

牛奶、奶酪:这类食物比较容易坏,食品包装上用的一般是“销售截止日期”,从 生产到销售,最长不超过1.5个月。超过销售截止日期后仍可以食用,如高温消毒后的牛奶在冰箱里储存,1周内仍然安全;软奶酪打开包装后可以存放4天,硬奶酪可以在冰柜中存放6个月。

肉类:在冷冻状态下,冻肉馅可以储存3个月,猪肉可以储存6个月,牛羊肉至少可以储存8—12个月。鲜肉要在两天内食用。

干货类:主要指的是一些面粉、干面条、饼干等,在室温、干燥环境下可以保存6个月。铁罐装的时间较长,塑料包装时间较短。

罐头类食品:美国很多罐头食品只标明生产日期,没有保质期,因为美国人很少吃保存1年以上的罐头。美国农业部的建议是,番茄、葡萄柚、菠萝等含酸量比较高的罐头可以保存12—18个月,肉类、蔬菜类罐头可以存放1—3年,但所有储存环境必须干燥、清洁。

熟食:主要包括肉肠、午餐肉等,因为这类食品最容易滋生沙门氏菌,因此保质期十分严格,一般在1—7天,超过保质期必须马上扔掉。

鸡蛋:美国农业部要求鸡蛋必须标明包装日期,从包装到上架销售截止日期不能超过45天。买回家的鸡蛋,放在冰箱内可以存放3—5周。

啤酒:啤酒上一般给出的是最佳口味期,一般是1—4个月,超过半年最好不要再饮用。

糖果:春季和冬季生产的可以存放3个月,夏秋季生产的为2个月,夹心巧克力为3个月,纯巧克力为6个月。




蔬菜给出“建议日期”
“孩子们的生命很脆弱,一定要让他们吃上最安全的食物。”这是美国食品界的一句名言。

在对食品保质期的管理上,美国农业部、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两大部门都没有全国性的具体法规,细节性规定由各州来制订,因此20多个州都有自己的食品安全法。但唯独儿童食品 ,FDA给出了统一规定,要求全美婴幼儿食品必须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而且要明示营养成分。记者在纽约一家超市看到,许多婴幼儿食品包装的标签上,第一行就是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以奶粉为例,锡罐装的写着“2008年5月9日生产,请在2009年5月9日前食用”。

美国一位儿童食品专家说,所有的儿童食品都有严格的保质期,每个生产厂家都不能随意改变。之所以对儿童食品的保质期管得这样严,是因为孩子的各方面都不成熟,消化能力、免疫力差,对营养的需求高,一旦食品出现问题,很可能危及生命。

相对儿童食品,蔬菜等农产品的保质期管理就比较灵活了。像新鲜的蔬菜水果,生产者会根据蔬菜成熟度和品种给出一个“建议日期”,这类似于“最佳口味期”。例如记者常买的鲜菇,建议日期是两天,但只要保存方法正确,过期一两天,蘑菇仍然可以食用。这样的规定因地、因时制宜,既保障了安全也避免了浪费。大部分生产者都会给蔬菜、水果打上这样的建议日期,消费者也吃得明白、放心。

没有日期,绝对不买

布莱恩娜今年40岁,是记者的好邻居,她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自从30岁辞职在家做家庭主妇开始,布莱恩娜积累了丰富的购物经验。她认定,无论买什么食物,首先一定要看日期。

周末下午,记者到布莱恩娜家讨教关于食品保质期的知识。布莱恩娜先告诉记者几大消费者网站,这些网站上有详细的日期标签介绍,食品包装上各种日期代表什么,一看就可以明白了。“这是基本的生活经验,美国人都知道。孩子四五岁时家长就教他们辨认了,你也应该学一下。”布莱恩娜认真地说。随后,她拿出一个牛肉罐头,告诉我上面有免费的咨询电话,要是对日期有疑问,可以随时拨打。接下来她还向记者介绍了几份杂志和书籍,上面主要是关于饮食科学和营养的文章,当然也包括食品安全知识。

随后,记者跟着布莱恩娜来到附近一家大型超市。她向记者传授“经验”说:“肉肠一定要买新鲜的,不仅口味最鲜美,而且也不用担心细菌污染;罐头可以买打折的,便宜,但只能买一顿的量;孩子们吃的买最接近生产日期的,营养保存好……”在超市里,不少主妇会研究商品上的标签,从营养成分、食用配方到保质期,所有信息“一网打尽”。

有了像布莱恩娜一样的消费者,在美国,没有日期标注的食物根本卖不出去,可以说,消费者就是生产日期的监督员。



卖过期食品,超市关门

在超市买东西,美国人都很放心,这背后却是商家小心翼翼的管理和诚信。

美国超市出售的食品,都有一个上架期,这个日期比保质期要短一些。食物一旦超过上架期,超市就会下架不再出售。超市里面经常有一些打折的食物,折扣很大,通常是原售价的2—5折。这些食物大多是 马上要到上架期的,但消费者买回去还有一段时期的食用时间。购买这些食物时,商家会特意提醒,一定要在一个月内或者更短的时间内食用,否则必须扔掉。

根据美国农业部的调查,美国每年大约都会扔掉价值910亿美元的食物,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过了保质期。一家名叫“消费者报告”的民间组织负责人托德·马科斯说:“即使法律没有要求超市必须这么做,但这有利于他们的生意。”毕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信誉才是商家最宝贵的财富。美国历史上也曾有过出售过期食品的商家,结果被举报后受到重罚,而且顾客越来越少,最后只得关门。

如果作假欺骗顾客,商家不仅可能会摊上官司,弄不好被罚个倾家荡产,而且企业的名誉就会荡然无存。所以,无论是厂家还是商家,都不敢为了蝇头小利铤而走险。

美国零售商协会组织的一位领导者就指出,“要想赚走消费者口袋里的钱,先要赢得他们的信任。只有信任商家,他们才会毫不犹豫地把喜欢的食物放进购物车内。”



来源经济参考报 

cmfrjtly 发表于 2012-7-13 17: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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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g 发表于 2012-7-13 18: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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