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 发表于 2012-11-23 14:12:06

陕西安委办要求吸取榆林建筑施工坍塌事故教训

陕西日报:   

   近日,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深刻吸取榆林“11·15”建筑施工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11月15日9时许,榆林市神木县麻家塔四门沟矿业有限公司在地面储煤仓建筑施工至3米高时,发生钢筋骨架及脚手架倒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20人受伤。

    通知指出,自10月份至今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先后发生3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6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我省工程建设领域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部分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不严格,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素质低,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一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有效预防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桥梁、隧道、深基坑、高边坡等施工坍塌事故发生。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建设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采取有效措施,将“防坍塌、防滑、防火、防中毒”作为冬季建设施工安全的重点工作,加强对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对发现使用不合格产品或未经检测检验设施设备的,要坚决清理出工地或停止使用;对危险工序、工段、工程,施工单位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安排施工技术人员、监理人员、专职安全员加强现场监控检测和技术指导。

    从现在开始到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检查整治的重点为: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是否合法,是否经过了安全“三同时”审查;建设施工队伍有无资质,建设项目转包、发包、分包情况;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介机构和租赁单位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演练,应急措施是否落实,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是否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塔吊、脚手架、基坑支护等是否符合规范;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等。(记者张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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