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三角塘镇企业办煤矿新井“3·21”重大水害事故
2009-03-21衡阳市常宁市三角塘镇企业办煤矿新井在非法开采过程中发生突水事故,造成1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32万元。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矿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以资源整合为借口,非法乱采滥挖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同意:刘五成、李桂芽(又名李三毛)等9名煤矿投资人(或实际控制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常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易金华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且涉嫌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常宁市市委常委、副市长魏中发,副市长谢阳当,市煤炭局局长胡泽文,市国土局局长颜青,市安监局局长熊崇悦以及三角塘镇党委书记唐百才、镇长刘湛艳等1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常宁市人民政府和市长周正雄被责令向衡阳市人民政府写出检查;责令常宁市人民政府依法关闭三角塘镇企业办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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