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侥幸心、解除“死亡魔咒”
这两年,矿难为什么如此触目惊心、接二连三、愈演愈烈?——每到年终岁末,总有一些不该逝去的鲜活生命因各种各样的安全事故离我们远去,这似乎成了挥之不去的“魔咒”。今年也不例外:12月1日,黑龙江七台河市福瑞祥煤炭公司重大透水事故,3人死亡,仍有11人被困井下;12月4日,汕头一家内衣厂发生纵火案,……大量事实表明,最近15年来,第四季度,尤其是最后一两个月基本上都是重特大事故的高发期,无数血淋淋的事故在每年的岁末上演,安全生产好像中了“魔咒”。 (工人日报)单位不可有侥幸心:
很多单位在接近年底的时候为了赶工期、加紧生产,不自觉或有意违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预做掩耳盗铃之势,把生产目的和利益放在首位,抱着侥幸心让工人违章冒险工作,把工人的生命安全弃之不顾,把工人和设备超负荷使用,从而酿造了大事故。
在赶工期和加紧生产的同时,还是应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而不是嘴里喊着空口号,做着背道而驰的事情。安全和效益同时抓,这就要看企业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落实的每个人头上,让人人懂得效益跟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让人人都能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个人不可有侥幸心:
作为员工本身也不可有侥幸心,毕竟生命只有一次。不应贪图一时的利益而酿成悲剧。鹏鑫煤矿斜井上工作人员将未正确连钩的3辆矿车推入长约200米的斜井,矿车下坠至120米处时,撞击到5名正在行走的矿工,致其全部当场死亡。
当企业没有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只注重生产时,员工应及时提醒管理层,调整好自身的好心态,做到安全生产全无忧的境界。
“死亡魔咒”并非不可解除,只是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抓好安全生产最重要的是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回过头看看发生的事故,如果多一分责任心,不是完全不能避免。必须在每一名干部职工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而且有过硬的措施加以落实,以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用实际行动落实抓好安全生产,真正实行管理到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水静犹明,而况精神,圣人之心静乎!一切以一颗淡然之心处之,“死亡魔咒”必除之。 老师说得对,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有侥幸心。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老师的这篇稿子最大的亮点就是短小精悍,集中一点说理,让读者很清楚地接受其观点。这正是当前符合当前少说空话的大形势。但是稿子中的缺点也显而易见,一是题目没表达清楚意思,“侥幸心不可解除“死亡魔咒””侥幸心本来就是安全的大敌,任何事故都是违章造成的,任何违章者都存在着侥幸心,可作者非要强调侥幸心不可解除“死亡魔咒”,试问谁想用侥幸心去解除魔咒呢?其次是观点不新颖,说理不强;再次是没有很好地结合事例用企业品味去论证。当然这是,我自己不成熟的看法,不对之处,望作者交流!
回 2楼(金文仙) 的帖子
谢谢老师指教我已将题目更改,金老师看可否?
回 1楼(cmfrjtly) 的帖子
感谢老师的评论 从单位到个体,作者用“两个不可”表明自己的论点,但如果能进行进一步的阐述,并能切实结合企业的例子,会使文章更有说服力 侥幸心理,麻痹大意是安全的大隐患! 安全工作中最怕的就是侥幸,受到伤害最多的依然是侥幸。 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抱着侥幸心,那样必定会出事。 魔由心生,挟制心魔,破解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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