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frjtly 发表于 2012-12-20 19:42:32

切好“网络”脉搏 开好“法制”良方

 这是一个可以使用网络终端自由发布信息的时代,人们索取和获得信息的方式与过去相比发生了革命性的转变。信息的大爆炸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但同时也为网络监管带来了难题。

  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主体,人们有权利去分享自己以及他人的生活感悟和所得,这里似乎没有规则,人们完全用个人意志代替全部行为,然而我们应该认识到“无规矩不成方圆”,在网络建设的过程中,没有法的约束,人们就没有办法更好的利用网络这一平台。著名法学家孟德斯鸠曾说过:“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没有了法制建设的跟进,自由便无从谈起。所以,切好“网络”脉搏,开好“法制”良方,做好互联网法制建设,势在必行。

  1994年4月,中国正式接入互联网,此后短短不到20年间,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成为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和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网络发展的热潮褪去的时候,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效应,面对如此庞杂的网络现状,如何更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维护网络安全、促进网络健康有序发展成为全媒体时代不可回避的问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出台拉开了我国网络立法的序幕,也就是这一刻起,我国互联网法制建设正式同网络弊端开始了博弈。如何迅速在这场无硝烟的战争中占领高地,不仅是我国法学界讨论的焦点,同时也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话题。

  为网络的发展可能带来的弊端进行“ 切脉”,就要求我们能对症下药。具体来说,网络信息的扩散具有速度快、聚合广、时效高、互动强的特点,这不仅会造成网络谣言的迅速扩散,放大人民群众的负面情绪,同时还参杂着恶搞、人肉搜索等群众参与人数较多的现象,这就势必会加大网络监管的难度。从早先的网络问政式的政府政务公开到年初微博反腐的省部级官员下马,我们不得不说网络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但同时我们也需要从另一个侧面思考这样的问题,网络问政是典型的“民用权,官作为”式的模式,如何在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同时,让人民群众真正放心、合理地提出自己的建议,这正是我们立法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再比如,微博反腐造成的一大批官员下马的事情,说明了网民界的巨大感召力,但我们是否应该认识到,怎样在肃清环境的同时保护人们的个人隐私权不被侵犯,怎样才能尽量避免出现普通群众“躺着也中枪”的尴尬局面。

  我国法制建设已经日臻完善,要想取得全面性的胜利,就不能忽视网络这块阵地。首先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络安全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网络相关的法律体系建设,提供法理依据,从而更好的满足网络行业自律的需要,“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前提和基础。其次是在提高执法人员自身法制素养的同时,规范操作行为,以行动为标杆,以实践为度尺,这是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核心和关键。最后在全民“尚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网民的社会公德意识和法律意识,是真正肃清网络大环境的根本和源头。

  互联网法制建设,是符合全体网民乃至整个社会根本利益的举措,在物质利益极大丰富的今天,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到幸福,就不能忽视网络发展的种种弊端,真正为网络切好“脉搏“,开好法制“良方”。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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