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仅有15.3%员工对单位有归属感说明了什么?
据晶报11月19日报道,《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实施两年成效如何?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昨日就此展开审议。市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外来劳动者的归属感不强,其中有的企业每3年就要完全换一批人。
深圳劳动关系仍有一些“不和谐”现象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当前中国企业用工现状,对此,我们该怎么看?仅有15.3%员工对单位有归属感,是现实所迫还是意识问题?
本期话题以“仅有15.3%员工对单位有归属感说明了什么”为题,以期引发大家思想的碰撞,期待政府和企业拿出更实际有效的举措,通过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和提升弱势劳动者的权利,从而使劳动者更有尊严,权利更有保障,共同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早日实现。 相关新闻
仅有15.3%员工对单位有归属感
部分外来工工作一年多没有到过市区
晶报讯 昨日,关于检查《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记者了解到,《条例》实施两年多以来,我市劳动关系仍有一些“不和谐”现象出现。值得关注的是,外来劳动者的归属感不强,其中有的企业每3年就要完全换一批人。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傅伦博指出,市委宣传部主持的《深圳市非公用制企业员工思想状况调研报告》显示,深圳市非公用制企业员工每年的流失率占普通员工数的12%左右。有的企业每年员工流失率达35%以上,意味着每3年就要完全换一批人。宝安区《条例》执行情况问卷调查中,劳动者对目前工作单位感到有归属感的仅占15.3%,归属感一般的占69.4%,没有归属感的占15.3%。此外,有的外来劳动者在宝安区、龙岗区工作一年多,却从没有到过深圳市区。
市总工会《新生代法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占农民工比例已达73.8%,而且99%的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将来再回乡务农,他们把进城看作改变生活方式的机会,希望尽快在城市立足,得到城市社会的认同,但他们又面临着户口、教育、社保、医疗、住房等重重压力。
检查中还发现,《条例》中要求的劳动信用征信制度尚未建立。目前,我市劳动行政部门只是将欠薪逃匿等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征信系统(2009年至2010年6月只录入70多例),而对于其他大量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2009年至2010年上半年全市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处罚1011件),尚未录入信用征信系统,建立劳动关系信用征信制度存在较大差距,劳动信用惩戒机制的作用尚未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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