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买房而假离婚,值吗?
据深圳晚报3月21日报道,近日,市民赵女士向深圳公证处咨询,“我想跟丈夫通过离婚协议将我名下房产过户到丈夫名下,可以办理公证吗?”
“限购令”的出台,打乱了不少买房人的计划,“国五条”的出台,二手房个税按照转让所得20%计征,更让人心惶惶。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记者了解到,一些市民为了规避政策玩起了“先离婚再复婚”的招数。
婚姻无真假,假离婚真的不会伤害到夫妻感情吗?法律不能对此作出惩罚,可是道德伦理呢?更恶劣的是,万一离婚后,一方找到其他伴侣,持原有财产不愿复婚,那另一方岂不是弄假成真得不偿失吗?
为了买房而假离婚,值吗? 对此,你怎么看? 婚姻需要诚信,婚姻更需要遵守法制这个守则,虽说为了买房而离婚,有利于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逃避国家相关的法规,但是真是因为这个问题而出现假戏真做的现象,后悔晚矣!离婚慎重,不到万不得以,不要触摸这根高压线! 如果代价太高,小夫妻为了减少开支,感情有没有问题的话,不妨利用政策空子降低一下生活成本。这也是对待政策的无奈之举啊 个人认为,凡事要量体裁衣。出现这类情况,也折射出类似情况人员的无奈。房价过高,又严格控制二套房。作为工薪阶层,他想通过规避国家政策,小房换大房,积极改善生活条件是可以理解的。从规避法律来讲,应当不仅仅是离婚一事,比如税收等,行业内外也有规避的现象,所以不能单单看到假离婚的现象,这是一个社会现象,原因还是出于薪水和社会不公等问题,虽然很多事情不是钱能换来的,虽然道德是有底线的,但很多个无赖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不光是怪装空子的人,制定政策是考虑完善没呢? 这事看怎么说了,一方面是房价居高不下,老百姓承受不起,不得已而为之,但这有违背了道德行为,是对是错,支持中立,呵呵 如今国内生活压力大,两个人“上”要为四个老人养老送终,“下”要养活孩子,夫妻为了减少开支,感情又没有问题,利用政策空子降低一下生活成本。何乐而不为呢? 假离婚,真伤人!现实中假戏真做的事情多了去了!小心最终落得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婚是要离,晚上仍然可以抱得紧紧的,如果能节省一大笔开始,比如福利,又有何不妥。现在规避政策的事不仅是这类,还有太多太多,因为很多人穷,这就是笨出智商的办法之一。 比如有些吃失业保险的,这里失业,那儿上班,因工龄长还可以享受到24个月的失业保险;有些人为了吃低保,还弄个假离婚.......
类似事件太多了,依我看,不足为奇,但还是把握个度好。不要把假的整成了真的,就是杯剧。 追其根本原因还是国家政策有所失误造成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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