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班见领导 天天有检查----同华矿落实“七条规定”出新招
向良忠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3月3日,同华煤矿安全办公会决定,矿级领导除必须严格执行“带班制度”等相关规定以外,8位矿领导每天必须轮流牵头组织一次专业执法或综合执法大检查,切实做到天天有检查,班班见领导。
为让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该矿对矿级领导牵头执法的时间及执法内容作出了明确的划分。规定每周一召开安全预警分析会,每周二由矿长组织全矿性安全大检查,每周三由总工程师组织“一通三防”专业执法检查,每周四由机运副矿长组织机电运输专业的执法检查,每周五由安全副矿长牵头组织综合性安全执法检查,每周六由生产副矿长组织顶板专业执法检查,每周日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组织党政工团技家“六位一体”双休日执法检查。此外,由党委副书记或经营副矿长牵头,每周不定时对地面安全进行一次综合性执法检查。检查组除了要对每次执法查出的问题要落实整改意见和人头,限定整改时间,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按高限进行考核外,还要对每次的检查进行总结分析,在每周一的安全预警分析会上进行通报,为下一步安全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同时,该矿规定,凡是矿领导或牵头部门没有按照规定组织执法检查的,考核责任领导1000元/次,考核牵头责任部门500元/次;牵头部门没有作预警分析或检查基础资料不齐全的,考核牵头责任部门200元/次。
“领导带头下井轮流执法,紧盯井下各个施工现场,是矿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具体的行动,必将为安全生产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我们井下工人工作时也就更加放心了!”该矿员工们对矿领导带头下井轮流执法的做法纷纷表示理解和赞同,同时也表示一定要按章操作,齐心协力搞好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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