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出版社拖欠稿费成为顽疾
近日,作家林夫在微博上声讨北京宏泰恒信公司拖欠稿费一事,引起了广泛关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拖欠稿费已成行业“通病”,许多作家苦讨无门,无奈地选择忍气吞声;而出版社表示,由于经营不善、尾款回收困难等原因,拖欠稿费实属无奈之举。专家提醒,作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同时维权时应求助专业机构。拖欠稿费成“通病”
作家林夫在微博上讨要稿费一事引发热议。许多作家纷纷表示,自己也被出版社、图书公司等拖欠稿费已久,痛斥这种恶劣行径。
深圳作家谢宏就是其中一员。谢宏在今年6月刚刚与北京学有路图书公司“交过战”。通过北京新闻出版局、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等机构的介入,他成功追回被拖欠的稿费。
谢宏向记者透露,目前,他正在向国内一个国家级的出版社索要稿费。谢宏告诉记者,该出版社去年再版了他的一本图书。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是卖到了5000册才给稿费。“他们跟我说书不好卖, 要亏本, 可我通过他们发给新闻界的通稿, 及其他出版社的编辑对我图书的监控, 了解到我的书销量应该在1万册以上。”
由民营图书公司到国家级出版社,拖欠稿费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表示,拖欠稿费已经成为出版界的一大“通病”。他指出,拖欠稿费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拖欠,图书在流通领域存留时间过长,影响了结算周期;二是恶意的拖欠。出版社如对市场前景没有很好把握,拿到书之后,不想做投入,还有就是即使发行不错,收到回款,也不愿及时给作家稿费;第三种情况是出在中间环节。现在很多文化公司拿到书稿代理权,再去跟出版社签合同。那么即使出版社付了稿费,有些文化公司也不守信用。但无论是无意的拖欠,还是有意的拖欠,都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
作家多忍气吞声
谢宏表示,目前他跟这家出版社还处于“谈判”阶段。在他看来,讨要稿费需要过程,而诉诸法律是最后一步。“由于是再版书,稿费极低,如果打官司的话,律师费、差旅费都难以应付。为几万元去打官司,成本不对称。但如果他们断言销售没有达到合同数目,不给稿酬,而又不理睬我给出的数据的话, 那我就放手一搏,拿出证据公开质疑,让大家评论这件事。”
谢宏透露,据他了解,这家大型出版社其实还拖欠了其他作家的稿费,但因为其在业内影响很大, 作者敢怒不敢言,生怕出版社不再给自己出书。“我曾经联络过很多作家,邀请他们一起来参加维权活动,可是他们并不积极。这让我十分失望。”
谢宏表示,正是由于作家不敢站出来,担心断了以后的生路,在讨要稿酬时忍气吞声,才“纵容”了出版社的行为。而很多出版社、书商就是抓住了作家“不在乎”、“怕惹事”心理,才敢“肆无忌惮地拖欠稿费”。
谢宏坦言,其实作者的担心往往是庸人自扰,有好的图书不怕没人要。他也透露,自从他成功从北京学有路图书公司要回稿费后,“找我要稿子的编辑都主动上门了,还事先声明, 他们公司最大的特点就是不隐瞒印数”。
出版社“很无奈”
为了一点稿费丢失了作者的信任,终究不利于出版社的可持续发展,那么出版社为何要如此得不偿失呢?
为此,记者采访了另一家大型出版社的负责人王先生。
王先生称,虽然不排除有些出版社恶意拖欠作者稿费,但这毕竟是少数。“有些稿费的拖欠不是恶意的,可能因为信息不对称及出版社未能收到回款等原因,造成了拖欠。”
他告诉记者,现在出版社跟作者签订的合同,基本上都是根据印数来支付稿费的,但实际上印数并不等于销售数字。“一本书不是出版社发售出去了,就等于卖掉了。比如印了10万册,发到各种渠道,3个月后,你知道卖了多少吗?”王先生称,如果没有收到渠道商的回款,是掌握不了实际销售量的。而渠道商的回款,最快也要半年,长的一两年。“甚至渠道商垮台了,钱根本就收不回来了。”
王先生称,出版行业的利润极低,拖欠稿费实属无奈。“出版社的平均毛利也就10%,还要承担发行后收不回来的损失、渠道商退货的损失。但作者对这些并不了解,也不管销售结果,只管要稿费。”
“三角债”的恶性循环
同样是拖欠稿费,作家与出版社的说法截然不同,都是各自有理。这其实跟出版业的种种不规范造成的恶性循环有关。
“从图书发货到最后回款,一般正常周期是1年,这其中有流通环节、销售环节、结算周期等,如果其中哪个环节卡壳,那么出版社就很难按约定时间结款。很多出版社经济状况日下,拖欠就越来越严重。”张洪波说。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张晓斌告诉记者,在作者和出版社签订合同的过程中,作家的稿费一般有两种计算形式。一是按照字数支付基本稿酬,重印的时候可以再提取一定比例版税形式的稿费。一般是半年内结清。这种情况下,出版社就承担了全部的风险,需要先行垫付资金。另一种则是版税制支付,现在这种方式居多。稿费按销售额提成,一般惯例是半年结一次。这种情况下,出版社和作者就共同承担了风险。
但是,这种模式往往使得出版社在对市场把握上形成一定压力。如果出版社对图书定位过高,签订的印量过多,就会造成其稿费支付和资金周转方面的困难,最后导致出版社拖欠稿费。“去年我国图书出版37万个品种,如果有10万种需要付稿费,按平均1万元一种算,也就是10亿元。这笔资金要让出版社全部垫付的话,已经超出他们的能力了。”张晓斌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作者与出版社应共同来承担风险。一方面,作者对自己作品的市场前景要有合理预期;另一方面出版社也要更诚信,做到专款专用。这样才不会让拖欠恶性循环下去。
应借助专业机构
张洪波表示,每年文著协都要处理有关拖欠稿费的维权活动。但张洪波认为,与其在事后去追讨,不如在事前就做好防范。“我们建议作家在跟出版社或文化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一是要认清对方是否具备出版、发行自己这类图书的能力;二是要明确对方是出版社还是文化公司。与文化公司只能签《代理出版合同》,而不能签《图书出版合同》;再就是可以对合同进行登记和公正。”
张晓斌表示,作者维权的方式很多,而打官司则是最后一步。之前可以找律师沟通。对于出版社隐瞒印数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作者可在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委托律师代理解决。
同时,张晓斌也呼吁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应该有一个专业的版权集团管理机构,监督每一本书的印数和销量,掌握图书信息,协助作者维权。”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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