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令员工剃光头就是践踏人权
4月19日的《钱江晚报》报道了这样一则奇闻:浙江镇海精诚帕尔工程有限公司春节后出台了一个奇葩规定:所有管理层,不论男女,必须剃光头,剃了奖励1万元,不剃则罚1万元。6名拒绝剃光头也拒不认罚的女员工,因此被公司辞退。据想出这个奇葩规定的精诚公司总经理董林说:作为企业员工,无论怎样都应该“相信企业、相信公司”,包括剃光头。因为剃光头彰显的是一种执行力,是为了让员工更优秀。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企业是应该有自己的企业文化,比如有厂歌、厂训,要求统一着装等等。但该公司出台剃光头这样的规定,实在是蛮横荒唐之举,不仅毫无道理,而且侵犯了员工的人权。我们常讲:企无人止,要以人为本。员工剃不剃光头那是员工自己的事情,企业根本无权强行命令。让员工特别是女员工剃光头简直就是对员工的一种侮辱,是在对员工的尊严进行践踏。而因此就辞退那些拒绝剃光头也不认罚的女员工,就更是对员工正当权益的侵犯了,简直就是在挑战法律。如果说因员工工作上有重大过错,被辞退还算是个理由的话,那么仅仅因为其不愿意剃光头就被辞退,就不单是蛮横和荒唐之举了,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没有对员工的起码尊重,而且是在践踏人权。如此企业,理应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干预和制裁,还员工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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