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原创港 发表于 2013-5-6 23:25:24

超两年找不到监护人流浪未成年人可获户口

据来自江西省政府的消息,该省已出台有关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新举措。其中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成较为完备的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对经过两年以上仍查找不到法定监护人的,要为其办理户口。

  该省决定,民政、公安和城管等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对发现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要直接护送到当地定点医院救治。同时,通过公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和向社会发布寻亲公告等方式,及时查找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法定监护人,帮助其尽早返乡;对一时难以查明身份的,在继续查找的同时,两个月以内的,由救助管理机构 在站内继续实施救助;两个月以上、两年以内的,则进入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定点精神病院予以妥善安置;对经过两年以上仍查找不到法定监护人的,由公安机关按户籍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作为当地孤儿、城镇“三无”人员或农村“五保对象”。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超两年找不到监护人流浪未成年人可获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