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港币送人民币送轿车 男子向坑梓街道领导行贿200万
送港币!送人民币!送小轿车!男子杨昌辉为建私宅违建、低价购买土地和厂房,揽到市政工程,涉嫌从2006年起向原龙岗区坑梓街道党工委书记钟华兴、原街道办副主任张志明及原党工委委员兼执行队长汤庆等人大肆行贿,包括港币187万元、人民币12万元及价值人民币28.52万元本田CRV小车一台。龙岗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半,检察机关认为量刑畸轻,提起抗诉。昨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二审。
为违规兴建私宅
送书记10万港币
现年42岁的杨昌辉是龙岗区坑梓街道居民,小学文化程度。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初,杨昌辉在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违规建两栋私宅。为能将私宅顺利建起,杨昌辉于当年3月趁原龙岗区坑梓街道党工委书记钟华兴到香港招商之机,到他入住的香港海景加福酒店内,送给钟华兴港币10万元,并向钟提出关照其在金沙建私宅一事。此后,钟华兴对杨昌辉兴建私宅的行为采取了放任的态度,没有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予以查处。
为违建不被查处
帮执法队长女儿买车
杨昌辉在坑梓有多处违法建筑。据一审法院查明,在坑梓街道查违办工作的党工委委员兼执法队队长汤庆,明知杨昌辉有多处违建,依然采取放任态度,没有依照职责组织力量查处。
为感谢汤庆的关照,2007年9月,杨昌辉得知汤庆要为女儿买车后,陪同汤庆前往横岗荷坳深惠路边的深圳市东用顺欣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本田4S店,帮汤庆选中一辆本田CRV小车,并用自己的银行卡支付了购车款28.52万元,汤庆将车登记于其女儿名下。
为低价购买土地、厂房
行贿书记150万港币
2007年6月初,坑梓街道办下属的深圳市坑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准备出售其所有的坑梓第三工业区红岭路旁土地及厂房。杨昌辉在收取深圳市东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张某坚等人410万元的中介费,来到钟华兴位于龙岗区碧湖玫瑰园家中,将港币100万元现金送给钟华兴,要求将该土地及厂房卖给他介绍的朋友。
随后,钟华兴按照杨昌辉的邀请,给坑梓经发公司董事长黄某春打招呼,要求其在价格上给予优惠。同年7月,东湖物业公司与坑梓经发公司签订合同,以人民币28456350元的价格收购红岭路旁的土地及厂房。
2007年底,为加快办理产权过户及房产证的进度,杨昌辉向张某坚索要50万元港币,在办公室内送给了钟华兴,钟华兴随后指示黄某春加快推进相关事宜。
为揽市政工程及其他
行贿书记27万港币
除了自家建宅外,杨昌辉还将目光瞄上了市政工程。为了承接坑梓街道人民路市政工程,他到钟华兴办公室送给钟华兴港币10万元,钟华兴指示分管此事的坑梓街道执法队队长汤庆,将该工程给杨昌辉。随后杨昌辉挂靠的深圳市东江建筑工程公司承接了坑梓街道办人民路人行道、路灯和绿化改造工程。
2007年7月,为承接坑梓街道田坑河清淤工程,杨昌辉到钟华兴办公室楼下送给他10万元港币,钟华兴随即指示分管水务工作的坑梓街道办副主任张志明,将田坑河清淤工程的一部分标段给杨昌辉承接。张志明在工程招标、工程款拨付、河道淤泥清理过程中,都给了杨昌辉关照。最后东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顺利承接到了该工程。
另外,钟华兴生病住院期间及他孩子结婚,杨昌辉分两次又送上了港币7万元。
原街道办副主任主动索贿
12万元人民币
与钟华兴“坐等收钱”的方式不同,张志明则更为“主动”。2007年底,张志明准备买车,他以此为由找到杨昌辉,提出要10万元人民币,杨昌辉为了感谢张,立即安排下属将现金10万元送到张的家中。杨昌辉到张志明办公室聊天,张志明要去看病,以身边没带钱为由,成功向杨昌辉要到了2万元人民币。
一审:
犯行贿罪被判一年半
龙岗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杨昌辉无视国家法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严重,数额较大。但杨昌辉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可减轻处罚,最终以行贿罪判处杨昌辉有期徒刑1年6个月。
随后,龙岗区检察院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轻,提起抗诉。
涉嫌受贿港币433万元、人民币294万元
钟华兴被开除党籍公职
2012年5月29日,深圳市纪委通过其官方网站——明镜网通报称,龙岗区政协副主席钟华兴涉嫌经济犯罪,市纪委常委会决定开除其党籍和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钟华兴“出事”是在其任坑梓街道“一把手”期间。通报称,经查,钟华兴于2002年至2009年担任坑梓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涉嫌利用工程发包等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港币433万元、人民币294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钟华兴今年58岁,广东蕉岭人,大专学历,有中学二级教师的职称。钟华兴曾在深圳机关事务管理局和龙岗坑梓街道工作多年。曾担任龙岗区坑梓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此外,钟华兴还曾任龙岗区委统战部部长一职。2009年,钟华兴当选龙岗区政协副主席,2012年1月,钟再次当选区政协副主席。钟华兴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出席龙岗区政协第九联络组召开的主题活动座谈会。会上,钟华兴还做了主题发言。
检方抗诉
本应判五到十年为何却只判一年半?
昨天下午,此案在深圳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出庭支持抗诉的检察官表示,杨昌辉向坑梓街道工作人员行贿金钱或物品总价值近200万元,行贿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一审判决减轻处罚的幅度过大,应对杨昌辉的行贿行为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一审法院的判决未考虑本案性质的恶劣程度和社会影响。”
体型微胖的杨昌辉出庭受审时,表示对一审判决无异议。他还当庭称自己有“立功行为”,曾在今年3月向看守所管教举报了一名赵姓贩毒者。其辩护律师表示,杨昌辉不是行贿,只是正常经济往来,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明白,判决也很人性化、很合理,希望维持原判。
关于杨昌辉提出的立功说法,检察官和法官均表示目前无证明材料,需在庭后调查核实。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其他落马的街道办“一把手”
刘少雄
2012年3月5日,宝安区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因涉嫌受贿罪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3年1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刘少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梁钜坤
2012年3月9日,罗湖区莲塘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梁钜坤,因涉嫌受贿罪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12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梁钜坤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十万元(案件目前在二审中)。
张庆源
2012年5月11日,龙岗区坪地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张庆源,因涉嫌受贿罪被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12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庆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
黄亮
2012年8月16日,南山区南头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黄亮,因涉嫌受贿罪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12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黄亮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二十万元(案件目前在二审中)。
陈学度
2013年4月2日,先后担任过罗湖区东晓街道和翠竹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的陈学度,因涉嫌受贿罪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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