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原创港 发表于 2013-5-11 15:35:31

共同还债成事实 承诺复婚变泡影

 经不住前夫“你帮我还债、我与你复婚”的恳求,王某在一纸还款承诺书上签下名字。结果,前夫远走高飞,王某却坐上了被告席。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判决王某与其前夫陆某共同偿还22万多元欠款。

  2009年3月,陆某承包了某国际旅行社的吴江经营部,经营期为两年。2011年3月,吴江经营部经过清算,尚对外负债34万余元。陆某无力偿还,就找到前妻王某。陆某表示,只要王某承诺一起还款,他们就复婚,重新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为挽救家庭,王某与陆某在还款承诺书上一起签了字。

  还款的最后期限临近,陆某却早与他人再婚,还玩起了失踪。2012年10月,王某被某国际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偿还其承诺的22万多元欠款。法院经审理认为,陆某、王某共同签署还款书,是真实意思的表示,由于两人没有对债务承担比例作出约定,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郝振 徐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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