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 发表于 2013-5-22 13:51:23

如果企业确实认为自身贡献大,企业职工理应享受更高的工资待遇,而且认为这样做之后会给国家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可以与之就工资分配事宜重新商定,但居功自傲、我行我素,显然是不可取的。

精辟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5-22 15:03:12

回 10楼(王超) 的帖子

谢谢王老师光临指导!

wxpzp 发表于 2013-5-22 16:26:50

发展是硬道理,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和谐均衡!

爱好作为 发表于 2013-5-22 19:20:02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5-23 08:05:06

回 12楼(wxpzp) 的帖子

王老师说的对,必须均衡!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5-23 08:05:26

回 13楼(爱好作为) 的帖子

感谢张老师光临指导!

鸿雁 发表于 2013-5-23 21:43:32

学习胡老师保持中立的观点,赞同哈

沙漠里的鱼 发表于 2013-5-23 23:43:11

饮水当思源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5-24 08:11:05

回 16楼(鸿雁) 的帖子

谢谢蒲老师的鼓励!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5-24 08:12:39

回 17楼(沙漠里的鱼) 的帖子

谢谢沙漠里的鱼老师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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