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
发表于 2013-5-22 13:51:23
如果企业确实认为自身贡献大,企业职工理应享受更高的工资待遇,而且认为这样做之后会给国家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可以与之就工资分配事宜重新商定,但居功自傲、我行我素,显然是不可取的。
精辟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5-22 15:03:12
回 10楼(王超) 的帖子
谢谢王老师光临指导!
wxpzp
发表于 2013-5-22 16:26:50
发展是硬道理,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和谐均衡!
爱好作为
发表于 2013-5-22 19:20:02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5-23 08:05:06
回 12楼(wxpzp) 的帖子
王老师说的对,必须均衡!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5-23 08:05:26
回 13楼(爱好作为) 的帖子
感谢张老师光临指导!
鸿雁
发表于 2013-5-23 21:43:32
学习胡老师保持中立的观点,赞同哈
沙漠里的鱼
发表于 2013-5-23 23:43:11
饮水当思源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5-24 08:11:05
回 16楼(鸿雁) 的帖子
谢谢蒲老师的鼓励!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5-24 08:12:39
回 17楼(沙漠里的鱼) 的帖子
谢谢沙漠里的鱼老师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