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业心 发表于 2013-5-31 14:03:59

精短再丰富点就更耐读

王明明 发表于 2013-5-31 16:15:26

老师的三点分析的很有道理。支持。

asd12345 发表于 2013-5-31 18:50:13

区域责任制可以,但是没有必要众目睽睽的暴露姓名

鸿雁 发表于 2013-6-1 14:05:56

汪老师的短文层层递进,观点清晰哈,学习了

汪红光 发表于 2013-6-2 21:22:48

感谢大家的赏读与点评 期待大家多多指教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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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正方】强制环卫工“实名上岗”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