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红光 发表于 2013-6-2 21:18:40

【反方】处罚剩菜剩饭更像是一场“未来秀”

处罚剩菜剩饭更像是一场“未来秀”

文/汪红光


28日,武汉市文明餐桌行动领导小组会上传出消息,武汉将对宾馆、饭店、餐馆、学校食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剩饭剩菜行为制定处罚办法,现征集市民建议、意见。(5月29日《武汉晚报》)

从提倡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这个意义上说,政府立法制止浪费,是一项德政,是一件好事。但在三公消费、财政公开还没有落到实处的社会语境下,这项“德政”这件“好事”能不能付诸实践,能不能达到预定效果,值得三思。

从法律层面看,顾客进入餐饮场所就餐消费,点多点少、吃多吃少都属于个人行为,付费以后,饭菜就属于私人财产,在不对他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下,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他的处理方式,更没有权利对他进行处罚。只有那些用公款请客招待的就餐消费,因为是公款支付,饭菜就成了一种共有性的财产,如果处分不当,违背了勤俭节约的原则,相关管理部门不但能够而且还应该对此类浪费行为进行处罚。

不过,在大多数民众的意识中,剩饭剩菜只是个生活习惯问题,顶多是个道德问题,与法无干。错位的社会意识源于扭曲的消费观念,而扭曲的消费观念在不断扭曲社会道德体系的同时,又不断强化错位的社会意识。

一方面中国人有好客的传统,平时置办酒席、请客吃饭酒菜越多越丰盛就觉得越有面子,造成大众饮食消费总是极尽所能、极尽所有,务求多余,还要美其名曰:有吃有盛,吉庆有余。如果酒干菜尽非但得不到社会的认可,还会受到众人的歧视、鄙视;另一方面,由于阳光财政迟迟无法实现,公款消费无法得到有效监督,对公款吃喝管控都做不到,何谈处罚剩饭剩菜?

    其实,现在高谈处罚剩饭剩菜问题,更像是一场未来秀。如果真要倡导节俭之风,就请官员们从自身开始,卖掉公车,不吃公款,从豪华的办公楼里搬出来,这比立法处罚剩饭剩菜的效果和作用要强得多,也实在可行得多。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6-3 05:33:00

欢迎汪老师第一个参与本期话题讨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6-3 05:45:36

非常赞同汪老师的观点。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6-3 05:46:01

处罚要明晰处罚的目的,对谁处罚。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6-3 05:46:37

很多时候我们更关注的是那些屡禁不止的公款吃喝风如何杜绝!

宋洋 发表于 2013-6-3 07:12:24

如果真要倡导节俭之风,就请官员们从自身开始,卖掉公车,不吃公款,从豪华的办公楼里搬出来,这比立法处罚剩饭剩菜的效果和作用要强得多,也实在可行得多。

支持汪老师的观点。

汪红光 发表于 2013-6-3 19:39:30

感谢赏读 支持

和谐之春 发表于 2013-6-4 11:38:43

观点犀利见底,支持!

wxpzp 发表于 2013-6-4 16:53:06

现在高谈处罚剩饭剩菜问题,更像是一场未来秀。如果真要倡导节俭之风,就请官员们从自身开始,卖掉公车,不吃公款,从豪华的办公楼里搬出来,这比立法处罚剩饭剩菜的效果和作用要强得多,也实在可行得多。
抓住重点要害去解决,效果才好!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6-7 14:53:26

抓住重点,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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