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浩军 发表于 2007-9-11 20:38:25

您的文章被删除

作者: 胜利顾永强
标题: 您的文章被删除
时间: 2007-09-11 19:22
内容: 您发表的文章被 胜利顾永强 执行 删除 操作
对您的影响:威望:-1,财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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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7-09-11 18:24
所在版块:工人日报班组天地投稿通道
操作时间:2007-09-11 19:22
操作理由:

论坛管理操作通知短消息,对本次管理操作有任何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选项: [回复] [删除] [返回]

中铝谷文生 发表于 2007-9-11 21:01:05

怎么回事?

bztdxxl 发表于 2007-9-11 21:06:29

大概是顾永强版主误操作了,这是论坛改版过程中常有的事情,还望大家多多理解和谅解。麻烦刘浩军把被误删的文章重发一次好吗?谢谢!

中铝谷文生 发表于 2007-9-11 21:15:04

这肯定不是顾老师故意为之!因为置顶的稿件有他本人的!顾老师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的人!

胜利顾永强 发表于 2007-9-11 21:51:06

引用第2楼bztdxxl于2007-09-11 21:06发表的:
大概是顾永强版主误操作了,这是论坛改版过程中常有的事情,还望大家多多理解和谅解。麻烦刘浩军把被误删的文章重发一次好吗?谢谢!


  我看班组摄影投稿通道里有刘浩军的稿,文字稿通道也有刘浩军的相同稿。我想投稿通道以文字稿为主,重复了,所以删除了该帖,使两通道比较规范。如果由此产生问题,我表示歉意。

胜利顾永强 发表于 2007-9-11 22:08:48

引用第5楼刘浩军于2007-09-11 21:56发表的:


呵呵,夏老师好!夏老师辛苦了!我欢迎版主删除他认为应该删除的稿子,只是想麻烦版主通知我,让我自己删除。


  现在清楚了,麻烦你自己删除吧

xiaojia 发表于 2007-9-11 22:16:39

刘浩军朋友 您好! 非常抱歉您的帖子被误删,请对版主的失误给予原谅。

特别提醒:

希望各版块版主一定仔细阅读公告里的“版主须知”的“删除”权限:

“2)不符合主题的文章在给文章作者留言后建议删除。在删除帖子时请谨慎,原则上对论坛发言采取尽可能的宽容态度,尽量以引导和警告为主,少删帖,以免引起会员不必要的投诉和纠纷,万一删除错了可通知平台管理员恢复。”

xiaojia 发表于 2007-9-11 22:36:04

理解万岁啊。快乐互动,在互动中交流,在交流中成长。

xiaojia 发表于 2007-9-11 23:02:08

楼上朋友很快就成为我们的互动明星了!

xiaojia 发表于 2007-9-11 23:49:51

互动明星标准:首先参照发贴数量,其次是今日发贴数量。每天取前五名,每天公布在“互动明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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