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区刘 发表于 2013-6-27 09:50:27

【反方】“下不为例”的思想要不得

                            “下不为例”的思想要不得
                        刘永军

“这次就算了吧,又没有酿成事故,下不为例”当企业安检人员检查出安全隐患时,当事人以“没有酿成事故,下不为例”为借口敷衍了事,“下不为例”顾名思义,就是“这次就算了”或者“这次就不追究了”,对管理人员来说“下不为例”是典型的老好人主义,往往管理人员的“下不为例”一出口,当事人违章违纪的现象就会默许和姑息,就不了了之,势必会淡化了现场职工的安全作业意识,而只有不搞“下不为例”,彻底废除“下不为例”潜规则,对任何违纪违法的事件和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才能斩断腐败的链条。我们要坚决杜绝“下不为例”的先例,“下不为例”的思想存在,势必会导致违章违纪成为安全生产的一大“安全隐患”。如果我们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还搞“下不为例”,还停留在一般化的检查,不揪住违章违纪不放安全生产就难以实现有序可控。      安全管理就是要杜绝每一次违章违纪,安全管理人员要切忌“下不为例”,而是要敢做黑脸包公,敢于拉下面子,敢于从严管理,这不仅是对工作负责,更是对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负责。抓安全工作,决不能顾面子、绝不手下留情,也许当事人或安检人员一句“下不为例”是安全事故的导火索,因此,对待安全“下不为例”的思想要不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6-27 09:57:48

欢迎刘老师参加本期事评讨论。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6-27 09:58:10

文字虽少,但是我们来了就是探讨话题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6-27 09:59:01

不过建议刘老师还可以看看《事评——开课了》第一节,有对获奖文章的解读。或许会对您有帮助啊!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6-27 10:00:17

刘老师就企业实际展开论述很好,希望老师多互动,多交流,一定会写出更好的文章!

wxpzp 发表于 2013-6-27 10:08:56

刘老师观点不错,可以再完善完善,成为一篇评论文章!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6-27 10:52:58

安全生产的确容不得下不为例,学习刘老师美文!

一碗清水 发表于 2013-6-27 15:02:57

有的“下不为例”就意味着“下次违例”不远矣!

小王 发表于 2013-6-27 16:49:28

263264 发表于 2013-6-27 18:09:15

“下不为例”的思想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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