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_dz_xhz_yt 发表于 2013-7-23 22:00:01

班组安全专栏投稿/小河嘴煤矿:气温超37℃,露天作业累计不得超6小时

小河嘴煤矿:气温超37℃,露天作业累计不得超6小时
杨涛
“日最高气温达到37℃至40℃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7月22日,在川煤集团达竹公司小河嘴煤矿召开的防暑降温工作专题会上,该矿矿长陈小灵强调。
今年入夏以来,持续的高温天气考验着企业和员工,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和员工身体健康,小河嘴煤矿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超过40℃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至40℃时,职工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5时高温时段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35℃至37℃时,室外露天作业的机电队、运输队等生产单位必须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职工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严禁安排室外露天作业职工加班。
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岗位,小河嘴煤矿按规定足额向高温岗点职工发放高温补贴,对符合《煤炭行业特殊工种目录》规定的高温工种,5到9月以其实际出勤按8元/工享受高温津贴;从事露天作业的非高温工种工作人员,5到9月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持续作业达6小时以上的,按8元/工享受高温津贴;对于地面室内未安设风扇、空调等降温设施或未采取其他降温措施进行降温的非高温工种工作人员,5到9月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持续作业6小时以上的,按8元/工享受高温津贴。
该矿规定,高温天气以达州市专业气象台公布的高温天气日历数为准,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支付的职工高温补贴在工资表或结算表中单独列示。同时,矿工会、团委和协管委要做好高温天气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发放工作,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费用不得纳入职工的高温津贴。
为监督好各项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近段时间以来,该矿由矿工会牵头,安监处、劳资科、纪委监察审计科等部门参与组成防暑降温工作专项督查组,对全矿露天高温作业场所和重要岗位开展防暑降温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基层单位高温作业环境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高温作业劳动制度落实情况、防暑降温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情况、岗位津贴落实情况等,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矿党政领导。
与此同时,小河嘴煤矿还将防暑降温工作纳入全矿安全大检查的范畴,同检查、同考核,严禁各生产单位组织职工开展战高温夺高产活动,对违反规定导致职工因高温天气而中暑的,矿处罚责任单位的党政负责人。

荷花 发表于 2013-7-24 20: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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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7-25 09: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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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雁 发表于 2013-7-25 20: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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