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哥
发表于 2013-7-26 10:14:24
胡老师的文章一如既往的酣畅淋漓,好。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7-26 10:17:47
回 7楼(邢承木) 的帖子
感谢邢老师光临指导,应该只是多增加为数不多的钱就可以解决,完全可以承受,如若不能承受的话,就不会选择留下而另谋他路了,与增加为数不多的钱相比,就像人穿上了一件衣服,虽然破旧些,总比衣不蔽体强啊,呵呵!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7-26 10:18:38
回 10楼(小马哥) 的帖子
感谢小马哥的支持,过奖了,呵呵。
一碗清水
发表于 2013-7-26 10:34:38
胡老师终于出手了,胡老师的文章从头到尾透漏着一个美字,学习了。
我的中国梦
发表于 2013-7-26 10:51:57
胡老师思路清晰、笔锋犀利,值得学习!
鸿雁
发表于 2013-7-26 11:58:09
“这让群租成为了他们无奈又心酸的选择,但这绝不应成为纵容群租的理由,政府出台这一限制群租的规定,一方面是从治安、消防的角度考虑,一方面也是告诉这些人,多花一点钱,得到的可能就是做人起码应有的尊严和家人生命的保障!”从长远考虑,的确如此啊
金文仙
发表于 2013-7-26 12:56:46
短小精悍是本文最大的特点。文章在论述的逻辑上不太条理化。一点看法,请云峰老师原谅不对之言。
敬业心
发表于 2013-7-26 13:07:45
文章的角度切入的好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7-26 14:50:07
回 13楼(一碗清水) 的帖子
谢谢杨老师,杨老师过誉了!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7-26 14:50:57
回 14楼(我的中国梦) 的帖子
谢谢张老师,向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