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总将命名100个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
中工网讯 (记者 胡 艺 实习生 武 佳)为进一步激励各地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做好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切实促进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长效机制建设,即日起至5月31日,省总工会决定开展首批“全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申报工作。根据《2013—2015年推进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精神,从今年起到2015年,省总每年集中命名一批在职工法律援助、劳动法律监督、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维权服务工作中特色突出、成绩显著的地方工会及其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组织为“全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以其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推动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长效机制建设,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队伍稳定与社会和谐。
凡符合条件的全省各级地方工会、基层工会,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组织(含开展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的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均可逐级申报。获得“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的不再申报“全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
据悉,首批“全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申报名额共100个。各省辖市总工会申报名额中,乡(镇、街道)工会所占名额不低于30%。垂直管理的省各产业工会申报名额主要用于所属基层工会。对各省辖市工会申报的示范单位,省总将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审定,经审定合格的示范单位予以命名并统一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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