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总举办中间层次工会干部工会法律工作专业知道培训
为深入开展《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教育活动, 4月8日,苏州市总工会在本市农村干部学院举办工会法律工作专业培训班。参加本期培训的70多名学员分别来自全市各中间层次工会。为了确保培训取得实效,针对全市在今年一季度发生的职工信访和劳动争议情况,苏州市总工会联合市劳动行政部门,科学制定培训计划,精心设计教学课程,认真编写辅导教材,并且安排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和市劳动争议仲裁管理处负责人亲自担任教员。
第一课《劳动法律监督的组织与实施》,内容涵盖劳动保障监察的产生和发展、对象和内容、方法与责任,以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在国家劳动保障监察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进行了系统阐述。第二课《劳动争议的预防与调处》,着重介绍了今年一季度全市劳动争议案件的总体状况,通过大量案例,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以及解除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讲解,使参训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对劳动争议预防与调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训班从理论到实践,为参训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培训,受到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翟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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