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好作为 发表于 2013-8-3 14:29:02

【正方】“有尊严”地死并非是亵渎生命

      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是选择上呼吸机“痛苦地”维持生命,还是“有尊严”地死去呢?近期成立的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提出了“生前预嘱”,希望让更多人知道,在生命尽头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以保持尊严是一种权力。   
      对此,有人认为大限将至时,仍然竭力救治,或许违背了患者意愿,对身处生命末期的个体来说,插管、上呼吸机等延命救治,或能短暂延长生命,可如此“赖活着”未必有质量,甚至是徒增痛苦,还是应该放弃生命维持措施,让患者“有尊严”地死去;也有人认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倡导患者“有尊严地走向生命终点”是一种消极救治,有人为了节省钱财、逃避责任等等,极有可能打着“尊严死”的旗号对患者不治疗。
      人生在世生老病死本来就是自然规律,有些病情本来就是无法抗拒的,如果硬让病人痛苦并挣扎地活着,那么无疑是一种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不可否认,我们通常说,人,“好死不如赖活着”。我所理解的意思并非是人在生病,甚至是生一些不可治愈的病,而是人的生存和精神上出现了危机。比如:在生活上吃了上顿没下顿,在精神上,炒股炒的资不抵债,家庭破裂了,或是整天家庭闹没完没了的矛盾,其精神严重受挫。于是,有些人想不开,甚至采取自杀结束生命。“好死不如赖活着”就是要奉劝那些只要有健康身体的人都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做生活的弱者,而要做生活的强者,像在地震过程中, 身体受到截肢,或是高位截肢的人,他们都能坚强地活着,并且有的还实现了自己梦想,这样的生命价值又怎能不让人叹服呢!
      目前在医疗界还尚不发达的情况下,癌症病人却越来越多,对于一些濒临死亡的癌症病人,他们完全靠药物支持生命,维持生命的人,其本来就是肉体上的折磨,病人疼痛起来生不如死。他们在有些时候并不是怕死,而是家属不愿意看到亲人消逝,这本也是符合情理的。作为病人家属花再多的钱财也愿意延续亲人生命,不想让亲人瞬间消逝。我们单位有员工前几年患的是癌症,据说这种癌症疼起来叫人受不了。他为了不拖累家人,有天爱人和女儿到医院来看他,他与家人说完一番话后,把爱人和女儿都打发走了,自己把衣服穿好就从三楼跳了下去,结束了自己痛苦的生命。其实,现实生活中,类似这样的事例还有许多,只是世人不论从情感上,还是情理上都无法接受这个现实。
      笔者认为,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有质量的活着,有尊严的活着。当病魔一步步摧残身体、侵蚀肉体、达到自己不能自理时,我们倒不如“有尊严”地选择死亡,“有尊严”地选择死亡并不是亵渎生命,而是对自己,乃至对家人来说都是一种解脱,同时对国家医疗医药等资源也是一种节约,一种贡献。我们常说,人活着是要有点精神的,当身体健康的时候,我们要有敢为人先的拼搏进取的精神;当生命即将走向终点的时候,我们更要有勇敢面对的精神,活就要活出个精气神,死也要死的有尊严,这也不枉来世上走一朝。

爱好作为 发表于 2013-8-3 14:34:43

欢迎各位老师多赐教。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8-3 14:39:03

有道理,学习张老师美文!

王明明 发表于 2013-8-3 14:59:23

人一旦失去尊严,还有有什么作为支撑呢?学习老师的文章。

李鲁山 发表于 2013-8-3 16:10:42

精彩的文章,有理有据,思维缜密,逻辑强大!

邢承木 发表于 2013-8-3 16:36:32

生命的意义就在于有质量的活着,有尊严的活着。当病魔一步步摧残身体、侵蚀肉体、达到自己不能自理时,我们倒不如“有尊严”地选择死亡张老师先开第一枪。写得好

鸿雁 发表于 2013-8-3 16:48:47

活就要活出个精气神,死也要死的有尊严,这也不枉来世上走一朝。老师出手快,论述有理有据,阐述的观点有说服力,学习了

金文仙 发表于 2013-8-3 21:56:18

老师们都投赞票,看问题的思路方法不同,我来投个反动票。要不一边倒的意见不利于事评的发展。只针对文章而言:我们说事评的观点没有对错,赞同尊严死无妨,但是文章整体上并没有说出新意,第一是对好死不如赖活的理解,这我觉得对本文没多大意义;第二,文中举的例子,我不知道是啥意思,既是是赞同尊严死,也不能去鼓励去跳楼而死,这样极端的死法绝对不能提倡和效仿;三是“当病魔一步步摧残身体、侵蚀肉体、达到自己不能自理时”难道生活不能自理就得去死,那这个世界上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太多太多了,他们难道都的为尊严而死吗?第四:活有活个精气神,人是应该有点精神的,但没有精气神的人难道号召他们去死吧。生死由人,人命关天,千万不可说大话。第五,文中说尊严死好,但没有提出具体的死法,如何死?跳楼房难道就是尊严吗?喝药死就不痛苦了吗?他们的尊严有了吗?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8-4 05:58:08

回 7楼(金文仙) 的帖子

欢迎张老师参加本期事评讨论!

爱好作为 发表于 2013-8-4 08:45:11

感谢平台各位老师关注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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