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哥 发表于 2013-9-11 09:41:32

【反方】福利和社保是劳动者的固有权益不容侵犯

    必须先明确两个概念。福利,是员工的间接报酬,即福利必须被视为全部报酬的一部分;社保,即社会保险,是由政府主持,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通过以上两个定义,可以看出福利和保险,根本就是劳动者所必须享受的法律规定的待遇,应当坚定不移的实行同工同酬制度,让派遣员工与企业自身员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有企业叫苦,一家央企集团算账称,其当年全行业利润是300多亿元,如把其劳务派遣职工都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保险和福利就会吃掉近260亿元,企业承担不起。所以,政府妥协了,人社部负责人日前明确表示,劳务派遣职工同工同酬权利不包括福利和社保,人社部和总工会曾希望包括,但因其他部门和部分央企的强烈反对,而定位为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人社部,全称“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却为保障企业的利益,或者说保障央企、保障GDP,放弃了劳动者的保障,属于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本来劳动法规定的明明白白,是一个不争的事情,却被人社部搅和的一团糟。企业赚不到钱,应该从自身经营上找问题,而不是从劳务派遣人员人员的福利和社保上压榨出利润。众所周知,煤矿、冶金、建筑等行业是暴利行业,与此同时,这些行业中劳务派遣人员数量接近、甚至超过了正式职工,笔者很不厚道的认为,这个暴利有很大一部分是压榨劳务派遣人员带血的福利和社保而来。
    劳动法规定,一次劳务派遣最多六个月,从事辅助、临时工作,实际上很多企业长期雇佣、替代正式工从事主要生产工作,目的是通过压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盘剥其福利和社保,以低廉的报酬谋取更大的利益。政府部门管理缺位,虽然换取了更多的GDP,但却造成了劳动者的不公平待遇,造就了畸形的市场经济,扼杀了市场良性竞争和长远发展。
    笔者有两个谴责两个希望。一要谴责政府部门,单纯以GDP衡量政绩,错误诱导政府部门过多干预市场运作,要充分运用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引导企业良性发展。二要谴责劳务派遣公司,作为实际劳务派遣人员的签约单位和管理机构,没有起到“娘家人”的作用,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福祉漠不关心。同时,也希望劳务派遣人员大胆运用法律武器,勇于同社会不公作斗争。希望劳务派遣人员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努力掌握更多更好的技能,用知识来改变命运。

邢承木 发表于 2013-9-11 10:46:03

我也是反方,支持

小马哥 发表于 2013-9-11 14:53:59

回 1楼(邢承木) 的帖子

和邢老师同一战线。
一起加油啊。

鸿雁 发表于 2013-9-11 15:27:11

小马哥老师的事评稿件语言犀利、直击利弊,和我的观点一致哈,赞一个

初卫平 发表于 2013-9-11 17:04:15

希望劳务派遣人员大胆运用法律武器,勇于同社会不公作斗争。希望劳务派遣人员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努力掌握更多更好的技能,用知识来改变命运。

鲁宝林 发表于 2013-9-11 18:37:08

引用第3楼鸿雁于2013-09-11 15:27发表的:
小马哥老师的事评稿件语言犀利、直击利弊,和我的观点一致哈,赞一个 p_w_picpath/back.gif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9-11 19:05:31

欢迎马峰老师参加本期事评。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9-11 19:05:45

通篇读过,先赞一个。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9-11 19:06:01

论证充分,而且有利!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9-11 19:06:37

个人非常喜欢这样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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