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18楼(鸿雁) 的帖子
刚刚发了小文一篇,老师多指教回 20楼(鲁宝林) 的帖子
已经前往学习了 一如既往的好! 希望有关部门重新审视“同工同酬”的界定,不能因为个别部门、企业的反对而曲解“同工同酬”,也不能用增加企业成本而进行搪塞,难道正式职工享受福利就不会给企业增加成本了吗?所以说,没有保险和福利就不能称为“同工同酬”。企业也应该给劳务派遣员工和正式员工同样的待遇,做到真正的“同工同酬”,给员工公平敞亮的前程也就是给企业创造了更加宽阔的发展空间 再学一遍 不患寡而患不均社会不公平才是引发社会矛盾的元凶不可不察
既然规定了同工同酬,就应该真正公平
欣赏鸿雁老师美文啦。
回 22楼(一碗清水) 的帖子
感谢杨老师指导回 23楼(沙漠里的鱼) 的帖子
感谢老师指导 是的,不能给一个官方的词汇两种解读啊!学习蒲老师美文! “难道正式职工享受福利就不会给企业增加成本了吗?”蒲老师说的极是,央企可以随意克扣派遣工的福利,以此保证自己生存。那么派遣工诞生之前呢?当时绝大多数都是正式工,企业扣谁得福利了?企业倒闭了吗?满嘴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