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9-13 15:54:21
我也觉得在本企业工作期间,确实应该同岗同酬,否则就是侵害了职工的权益。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9-13 15: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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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李老师的精彩解读,向您学习!
cysjt
发表于 2013-9-13 17:37:57
政策很骨感,现实很无奈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9-14 08: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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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感谢支持!
鲁宝林
发表于 2013-9-14 08:30:27
好文章,再来学习。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9-14 08: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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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鲁老师的大力支持!
gdbjlyf
发表于 2013-9-14 08:53:29
既然同工同酬,就要彻底,不能打着同工同酬的幌子瞒天过海、掩耳盗铃,否则,小病不医,总有病入膏肓的一天,到那时,回天乏术,悔之晚矣!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9-14 09: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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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老师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