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把利益者排除在外的法规,公平吗?
把利益者排除在外的法规,公平吗?王明明 目前劳务派遣职工在企业大量存在,尤其是煤矿、冶金、建筑等艰苦行业中数量接近、甚至超过了正式职工。人社部负责人日前明确表示,劳务派遣职工同工同酬权利不包括福利和社保,人社部和总工会曾希望包括,但因其他部门和部分央企的强烈反对,而定位为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首先了解一下,同工同酬的含义: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如果没有福利、社保的同工同酬,国家的法规条文的制定还有何意义?一个排除利益者的法律规定,有失公平,成了“空头支票”。
有企业叫苦,称要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企业承担不起。这不难看出企业在逃避,变相剥夺劳务派遣职工的福利待遇。只看到了利益,却看不到劳务派遣工所付出的的劳动价值所在,企业这样做就是把“以人为本”抛至一边。就如同一个被利益占有躯壳,没有了灵魂,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即使日后发展,也不会长久。
既然在同一单位,同样劳动岗位,同样劳动条件下,为何却不能有着同样的待遇呢?这也足以说明企业存在劳动身份歧视,这是对劳务派遣职工合法权利的侵犯,这样做会不仅是法律问题,进而衍生为社会问题。即使企业强行执行“不含福利和保险的同工同酬”,也会让劳务派遣职工产生一些消极、逆反的心理,对企业的长久发展也不利。
透过事物看本质,首要从思想上转变观念,消除劳动身份的歧视,回归到平等、公平、公正的起跑线上;其次,要从真正意义上实施同工同酬,不要表面文章,从实际改变,达到真正的同工同酬,让每一名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同等的待遇;再是,逐步完善体制,立足于长远的发展,尊重每一名职工的劳动价值。 只看到了利益,却看不到劳务派遣工所付出的的劳动价值所在,企业这样做就是把“以人为本”抛至一边很有思想高度 尊重每一名职工的劳动价值,让每一名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同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