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乱打折扣,还算什么“同工同酬”?
平心而论,对任何一名员工而言,同工同酬,可能都是他们的共同梦想。这并不是吃大锅饭,而是人之常情。在付出同样劳动的前提下,我们所收获的回报,却是各不相同,甚至是天壤之别,这对“壤”这一方的员工,必然是直接的不公平。
当然,反对派之所以反对,那也是因为,他们只是考虑到自己的支出,而没有站在员工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甚至是连站在同行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也没有做到。他们声称,如把其劳务派遣职工都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同工同酬,保险和福利就会吃掉相当一部分的利润,因而,企业承担不起。 这看似言之凿凿,却只是一家之言。同样确保了保险与福利的同工同酬的企业,那又是如何承担起的呢?
同工同酬,原是确保公平的一种有效有段,当然,公平具有强烈的相对性,而恰恰因为它有相对性,所以,制订公平政策时,我们就更应该统筹兼顾。我们不敢说确保出台的政策是放之四海而皆准,至少也要做到,这一确保公平的政策,不能成为可塑性极强的橡皮,任由一些部门或人员想捏就捏,想捏成什么样子,就捏成什么样子。
由部门去随意捏玩“同工同酬”,这就从原则上破坏了诸如劳动合同法等其他劳动法律体系的法律的一个根本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是,保护劳动者——这一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了确保这一立法宗旨不受到任何损害,那么,我们必须禁止以各类借口给“同工同酬”的规定,乱打折扣的做法。
这种用各类借口破坏同工同酬的做法,其危害之处在于,它不仅导致同工同酬的规定最终只能演变成一纸空文,更在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公开叫板,必然导致更多的追随者。而这些追随者也会以种种借口,直接或间接地破坏同工同酬的规定。作为国定的职能部门,仅仅是从确保政策的权威性这一层面看,也不应该听任一些企业以各类借口去抵制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原则非常重要,它已经成为协调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试想,劳动者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并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而没有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就会感到不公平。这样,就会产生不满、对立情绪,就会加剧劳动关系的恶化,就会引发更多的劳动争议……由此,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无从谈起,劳动关系就不能和谐,社会的稳定、和谐又怎么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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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反方】乱打折扣,还算什么“同工同酬”?
这种用各类借口破坏同工同酬的做法,其危害之处在于,它不仅导致同工同酬的规定最终只能演变成一纸空文,更在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公开叫板,必然导致更多的追随者。同工同酬不能打折扣! 为了确保这一立法宗旨不受到任何损害,那么,我们必须禁止以各类借口给“同工同酬”的规定,乱打折扣的做法 欢迎范德洲老师参加本期事评讨论。 很多时候我们不应该想怎么躲避问题,而是怎么去解决问题。 现在就有一种现象,要不再等等、腾腾,结果问题越来越严重。 个人觉得同工同酬应该是必然的一种福利! 同工同酬就必须要认真执行,坚决不能打折扣,如果随之任之,那么劳苦大众的权利将会更加地无保障了 引用第7楼鸿雁于2013-09-12 11:28发表的:
同工同酬就必须要认真执行,坚决不能打折扣,如果随之任之,那么劳苦大众的权利将会更加地无保障了 p_w_picpath/back.gif
蒲老师说的对 不同工同酬,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无从谈起,劳动关系就不能和谐,社会的稳定、和谐又怎么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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