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明 发表于 2013-10-2 17:45:04
左老师文笔犀利,观点明确,学习美文。学生觉得还可以在精炼一下,无怪个见。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3-10-3 16:51:04
今天再来支持!cysjt 发表于 2013-10-3 17:32:39
王明明所言极是!cysjt 发表于 2013-10-4 17:18:59
谢谢刘老师指出错字!宋洋 发表于 2013-10-4 20:08:52
我的中国梦 发表于 2013-10-5 00:01:10
鸿雁 发表于 2013-10-5 17:08:45
左老师从规章制度入手论述正方观点,突破点抓得准,学习了邢承木 发表于 2013-10-6 09:09:39
这个看似不合“情理”,但实际上也是企业不得已而为之的特殊规定,是为少数不自觉人的定制的,这个可以有。初卫平 发表于 2013-10-6 09:30:47
胡云峰 发表于 2013-10-6 17:42:17
再次学习左老师的精彩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