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雁 发表于 2013-10-17 11:00:01

引用第18楼0739lyx于2013-10-17 09:31发表的:
学习蒲老师事评范文!一点小意见,既然说宜疏不宜堵,个人觉得还是用“黄金周”这个实名取代“黄金“的比喻说清”好一些,不一定正确,供参考。 p_w_picpath/back.gif

感谢刘老师的指导,老师的意见提得非常好,我觉得重在治理,所以用了“黄金粥”修改的意义不大哈,再次感谢老师的好建议哈

实话实说 发表于 2013-10-17 12:09:31

登高的温石 发表于 2013-10-17 14:35:11

“黄金粥”不能端掉锅子不做粥,也不能任其“糊锅”。
支持蒲老师观点。蒲老师的几条措施很给力啊,赞!

鸿雁 发表于 2013-10-17 15:49:35

回 21楼(实话实说) 的帖子

谢谢刘老师前来指导

鸿雁 发表于 2013-10-17 15:50:15

回 22楼(登高的温石) 的帖子

谢谢侯老师的指导,多提修改意见啊

yxbhmy 发表于 2013-10-17 16:50:02

学习蒲老师观点

鸿雁 发表于 2013-10-17 17:04:57

回 25楼(yxbhmy) 的帖子

感谢杨老师前来指导,多提意见哈

初卫平 发表于 2013-10-17 20:36:52

国家是不能去掉黄金周的

我的中国梦 发表于 2013-10-17 23:37:57

国家是不能去掉黄金周的,还应该多几个时段的黄金周,前提是更加合理地安排应用小长假。老师观念超前,与众不同!

鸿雁 发表于 2013-10-18 19:09:21

回 27楼(初卫平) 的帖子

感谢初老师前来指导,多提意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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