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雁
发表于 2013-10-17 11:00:01
引用第18楼0739lyx于2013-10-17 09:31发表的:
学习蒲老师事评范文!一点小意见,既然说宜疏不宜堵,个人觉得还是用“黄金周”这个实名取代“黄金“的比喻说清”好一些,不一定正确,供参考。 p_w_picpath/back.gif
感谢刘老师的指导,老师的意见提得非常好,我觉得重在治理,所以用了“黄金粥”修改的意义不大哈,再次感谢老师的好建议哈
实话实说
发表于 2013-10-17 12:09:31
登高的温石
发表于 2013-10-17 14:35:11
“黄金粥”不能端掉锅子不做粥,也不能任其“糊锅”。
支持蒲老师观点。蒲老师的几条措施很给力啊,赞!
鸿雁
发表于 2013-10-17 15:49:35
回 21楼(实话实说) 的帖子
谢谢刘老师前来指导
鸿雁
发表于 2013-10-17 15:50:15
回 22楼(登高的温石) 的帖子
谢谢侯老师的指导,多提修改意见啊
yxbhmy
发表于 2013-10-17 16:50:02
学习蒲老师观点
鸿雁
发表于 2013-10-17 17:04:57
回 25楼(yxbhmy) 的帖子
感谢杨老师前来指导,多提意见哈
初卫平
发表于 2013-10-17 20:36:52
国家是不能去掉黄金周的
我的中国梦
发表于 2013-10-17 23:37:57
国家是不能去掉黄金周的,还应该多几个时段的黄金周,前提是更加合理地安排应用小长假。老师观念超前,与众不同!
鸿雁
发表于 2013-10-18 19:09:21
回 27楼(初卫平) 的帖子
感谢初老师前来指导,多提意见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