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应让“廉洁年金”发挥让干部“不愿腐”的功能
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研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报告全文,勾勒出一幅详尽的改革“路线图”。报告建议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10月28日《西安晚报》)
笔者认为,“廉洁年金”是对公务员廉政、勤政行为的肯定和奖励,应充分发挥其功能,让干部“不愿腐”。
“廉洁年金”制度有利于建立权利与责任相一致的公平收入体系。当前公务员收入水平与其工作责任相比显得偏低,造成劳动分配的严重不公,这是“相当数量的公务员存在不廉洁行为”的一个制度原因。少数的为官者所以走上腐败之途,在一定程度上也与他们心里失去平衡有关。实事求是地说,相对他们的才干与敬业,部分官员所得确是不多。当一个人的所得与其才干及贡献相比反差过大,他要求取心理平衡可能就会较难。不少企业领导与行政官员就是被这种不平衡给吞噬掉的。著名企业家柳传志认为,薪资水平必须和责任相匹配。如果一个企业在上市之后,投资人发现企业老总工资过低,肯定就不敢投资了。老总承担这么大责任,拿这么点的薪水,可能很轻易就离任了。
“廉洁年金”制度也有利于完善公务人员的生活保障体系建设。立足于国情、立足于当前,“廉洁年金”可能会让遵纪守法的公务人员收入有所提高,但不能就此认为是变相提高公务员的收入,因为这是建立在公务人员勤政、廉政基础之上的。况且改革开放以来,供给式的实物分配日益减少,公务员享有的许多福利待遇被逐步取消,不说与一些致富的大款小款攀比,就是与一些垄断部门和行业的企事业职工相比,公务员的收入也“黯然失色”。随着住房消费、医疗、子女上学支出的增加,公务员的低薪越来越难以应付必要的生活支出,劳动报酬严重背离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相应地提高公务人员的工资,保障他们基本的生活,算不上“高薪养廉”,充其量是“以薪奉职”而矣。
“廉洁年金”制度也是有效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人会说,领导干部的实际收入水平已经比普通群众高出不少了,还要再"高薪"的话就是更严重的两极分化了。其实,领导干部现有的正当收入水平并不高,那些看起来很高的收入当中,往往是相当一部分人通过不正当途径巧取豪夺所致。提高公务人员的收入水平,当然不是要给每个官员加薪加到像贪官刘志军那样的"高收入"水平,即并非要使贪官从事腐败获得的高收入合法化,而不过是要付给官员与其才能、责任、尊严相匹配的合理报酬。虽说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但较高的收入确能使人相对满足与廉洁一些。大家不防设身处地想一想,是每月拿800元钱时容易腐败呢,还是每月拿8000元钱时容易腐败?较高的薪酬会增加腐败的成本代价,逼使一些人在决定腐败前不能不更加三思而行。
总之,“廉洁年金”制度要从我国国情和客观实际出发,能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理和国家财力所接受、容许,创建出具有中国特色、通过合理收入来保持公务员廉洁从政的制度模式,使官员“不愿腐”。 欢迎董老师参加本期事评! 老师的三方面分析的非常透彻! 希望老师在这里交流的开心,也希望老师能够看看《事评——开课了》,多多互动,也欢迎您多多参加事评! 老师第一次参与就能写出好文章,支持! 老师真有才,写得太好了,欢迎老师以后多来参加事评写作。 您辛苦了,向您致敬1 当前公务员收入水平与其工作责任相比显得偏低,造成劳动分配的严重不公,这是“相当数量的公务员存在不廉洁行为”的一个制度原因。少数的为官者所以走上腐败之途,在一定程度上也与他们心里失去平衡有关。实事求是地说,相对他们的才干与敬业,部分官员所得确是不多。 老师分析的好,公务员工资的确偏低,有待解决! 谢谢编辑老师鼓励!一定努力 如能真正起到官员不愿腐的作用,廉洁年金制度不失为一个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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