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兵 发表于 2013-11-10 11:45:19

(网店)公务员禁开网店 真能落实才算数




       惠州市发布《惠州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提出,公务员不允许开网店。据悉,惠州市出台规定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举措在全省属率先之举。那么,市民们如何看待该举措?上周,南方都市报联合大粤网、西子湖畔就此展开网络调查,共收到有效调查问卷900份。67%的受访网友对该规定表示支持,但大家对于该规定的出台能否有效遏制腐败持观望态度。同时,多数受访者认为该规定能否贯彻落实才最重要,但民调数据显示受访者大多对此信心不足。

  #数据简析#

  75%受访者认为无法贯彻落实

  《惠州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规定:党员干部不得在网络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具体而言,党员干部不得注册经营性网站及网络店铺,也不得以参股等形式参与网站经营或管理,“在网上开淘宝店也是不允许的,这属于营利性活动,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近七成受访者表示,支持“不允许公务员开网店”的规定。同时,这部分受访者认为,规定中有关“公务员开网店,其所在单位领导也将被问责”是合理的。南都记者在采访中,有市民提道:禁止公务员从事经营活动的初衷是为了预防腐败,公务员开网店即使不涉及腐败问题,但公务员是依靠纳税人的钱供养的,“一心二用”难免影响本职工作。不过,75%的受访者认为,该规定将很难被贯彻落实,“因为现实中,监管起来存在很大困难”。

  #案列#

  网店曾帮新晋公务员渡过难关

  阿樱两口子都在机关单位上班。几年前阿樱还在上大学时,就和同寝室的舍友们一起在网上开了网店,专卖睡衣。由于她眼光很好,进货选择的睡衣款式新颖,面料柔软,吸引了相当一部分客户,“以前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能赚五六千,生意不好也能赚3000元左右。”

  阿樱称,自己刚上班时还没有职称,小孩又出生没多久,家里很需要钱,这个网店帮她熬过了最艰难的日子。后来,阿樱和老公双双评上职称,收入上升了,家里经济也不再窘迫,阿樱就将网店转给了自己的妹妹经营。阿樱认为,虽然有规定公务员不允许进行经营活动,但是自己开网店,并未对工作造成过任何影响,“不过,多多少少会担心授人以柄,那几年心里一直有点忐忑,现在不做了,虽然少了一笔收入,但是心里坦然很多。”

  #智库说法#

  不许公务员开网店 有点多此一举

  南方民间智库成员徐穗辉就此发表自己的看法称:“不允许公务员开网店,有点多此一举。”徐穗辉表示,公务员不是孤家寡人,每个人家里都有亲戚朋友,不允许公务员开网店,真要是想开的话,公务员大可不必“亲自出马”,直接用亲人的名字在网上注册登记网店。这样,监管查处起来存在很大难度。就比如前段时间厦门“不准拿罐子买汽油”的规定一样,“不准拿罐子买汽油,人家可以骑着摩托车去加油,回来后把汽油放出来不就行了?这样的话,这个规定不就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徐穗辉认为,现实中有太多的“不准”,但是实际上真正“不准”的东西并不多,“就好比堵了一条路,但是外面还有100条路可以走。一项规定出台,关键是看到底能否真正贯彻落实到实处,看相关部门的惩罚力度能否到位。要做到真的让违反规定者害怕了,那样才能得到落实。”

  [你言我语]

  @教皇:无法监督。

  @李叫兽:一个无关痛痒的噱头!淘宝跟腐败根本没啥鸟关系。你搞一个服务投诉平台,哪个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态度差,直接网上投诉打分,这个才是有建设性的。

  @q83731187: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叶羽轻扬:公务员也开网店与公务员工作一点关系都没有,为啥要管,是没事管吗?

  @懵懵懂行:开网店从事营利活动与工作和权力等都不相关的,也就是钱不够又不敢或没地方贪,若如此,这也许是好的公务员哦。不过是一份职业罢了。为什么那么多限制强加在他们身上?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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