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9lyx 发表于 2013-12-1 10:36:52
新宇老师引经据典,娓娓道来,技高一筹,出奇制胜,佩服佩服!鲁宝林 发表于 2013-12-1 12:45:34
这两期,参与的老师交作业都不太积极鲁宝林 发表于 2013-12-1 12:46:01
所以我们只好带个好头鲁宝林 发表于 2013-12-1 12:46:39
也算是起个表率作用吧鲁宝林 发表于 2013-12-1 12:49:26
这一期题目一出来,我就想写贪官的人肯定多鲁宝林 发表于 2013-12-1 12:49:52
故而我决定写一下好官鲁宝林 发表于 2013-12-1 12:50:17
也算是另辟新径吧鲁宝林 发表于 2013-12-1 12:50:57
就是不知道反响如何鸿雁 发表于 2013-12-1 19:34:45
文章开头起势好,以贪官这个视角入手,引发的思考的确深刻!学习李老师好文章哈yxbhmy 发表于 2013-12-2 19:03:35
学习李老师这样的对比写法支持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