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之年终奖)年终奖推迟发“变身”开工红包 你遇到了吗
年关临近,年终奖发放又成热门话题。南都记者近日从富海等人才市场了解到,不少企业为保证节后返工率,防止员工领完年终奖就辞职,计划将年终奖放到春节后发放,还有的企业年前发一半,年后发一半。对企业押后发年终奖的做法,律师认为此举涉嫌侵权和违法。
员工:年终奖“变身”开工红包
22岁的姜先生大学毕业后,在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一家五金厂从事销售工作,他计划拿到年终奖后就回湖南老家,过完春节后在老家重新找份工作。但前两天,他从公司出纳处了解到,今年的年终奖将改到春节后的2月份发放。“我打听到,前两年每到年底,都有很多员工拿了年终奖就辞职。”姜先生郁闷地说,为保节后返工率,公司老板遂决定将年终奖变为“开工红包”。
“我们的年终奖有3000元左右,但不一次性发放,年终时发一半,年后上班了再补上另一半。”在惠东一家鞋企担任文员的吴小姐说,自己在该公司已工作了3年,公司效益不错,但工资和年终奖的数额,每年几乎持平,没有多大变化,“我已经决定不要另一半的年终奖了,年后重新找份工作。”
企业:迟发为保节后返工率
南都记者从富海等人才市场了解到,岁末年初是跳槽高峰,为应对员工流失,一些企业调整了发放年终奖策略,年终奖推后到春节后一两个月发放,或者分期发放的情况较普遍。
“年终奖属于工资外收入,何时发放甚至是否发放,我认为企业有自主权。”就年终奖发放问题,姜先生所在企业的人力资源负责人接受采访时称,对那些提前离职的员工,公司有权决定是否给予其年终奖。他同时坦承,用年终奖对员工离职进行约束实属无奈之举,“往年过年跳槽率实在太高了,为保证节后返工率,今年不得已才这样”。
“领完年终奖就辞职,会让企业原本就困难的节后招聘工作雪上加霜。”另一家企业负责人也表示,一些90后员工走上工作岗位后,离职特别频繁,公司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尝试年后发年终奖的方法,希望能挽留住一部分员工。
[说法]
劳动部门:企业拥有发放自主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相关负责人称,依照《劳动法》等规定,年终奖虽在劳动报酬范围内,但不属于基本工资,“对年终奖发放,我认为企业拥有自主权。如果员工与企业签订合同时,有约定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以年终奖名义统一在年底发,那么这类年终奖属于工资一部分,迟发就是违法。
律师:刻意放到节后发不可取
“企业要留住员工,就要拿出自己的诚意。用推迟发放年终奖的损招要挟员工,不仅于事无补,还会激起员工的逆反心理,加速员工流失。”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洪华敏认为,企业为防止员工跳槽,刻意把年终奖放到了节后发的做法不可取。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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