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国企员工“离职创业” 是多赢的选择
国企员工“离职创业” 是多赢的选择左崇年
从今年起,如果江西省的国企员工想要创业,一份停职留岗的“三年之约”让他们没有了后顾之忧。经过单位批准后,职工可停职创办企业,3年期满职工可自行选择回原单位就业或停职继续创业。(1月27日《中国青年报》)
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离职创业”实际上就是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离职创业”而不是辞职创业,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
“离职创业”不是干部下海经商,干部下海经商有权力的影响力和关系网,有对资源的权力垄断,构成对群众利益的侵犯,有损社会公平。而员工“离职创业”是鼓励企业富余员工到外面闯闯看看,干一番事业,发挥自己的才干,有利于人才的成长和人才流动;对于员工自身来说,是一种“酸性试验”, 创业意味着在长过你预期的一段时间里,你将一直没有收入,只有创业的风险,要经得起下海的“大浪淘沙”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离职创业”,是企业为员工“下海”创业系上保险带,仍与原单位保持身份关系,减少了创业风险,解决了后顾之忧,用政策兜底为“离职创业”,提供劳动保障,有利于员工丢下包袱、实现创业梦想。“离职创业”员工享有“国民待遇”,这是社会劳动保障的必然,没有“超”出法律范围,没有构成对企业和其他员工切身利益的损害。相反这些“离职创业”,是企业“社会培训”的一种好形式,不仅为企业储备人才,而且形成人才流动的活水源头。即使“离职创业”, 创业不顺回到企业,他们都有创业的实践经验和教训,“离职创业”,参与创业所积累实战经验是企业的一笔宝贵财富。英国伦敦就采取政策措施鼓励员工离职创业的并被视为立业的理想“模板”。
我的一位同事,数年前,从一家国有企业“离职创业”,办起玉雕厂,如今企业连锁,年创产值数千万元,不仅是当地税利大户,而且还解决了下岗工人的再就业,如今他不但回报社会,而且没有忘记企业的支持于鼓励,为企业的三产给予许多资金支持。
支持鼓励员工“离职创业”,是“腾笼换鸟”,有利于把先进生产力转移进来,以达到企业转型、产业升级。改变粗放型的增长方式,腾出空间,培育“吃得少、产蛋多、飞得远”的好“鸟”!以达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再者,员工“离职创业”,企业为社会就业腾出了更多的岗位,解决了就业难。可谓是一举数得,实现双赢的好举措。
Re:[正方]国企员工“离职创业” 是双赢的选择
作业已交 欢迎左老师参加本期话题讨论,辛苦了,双节快乐. 您是正方观点,说的有道理,铿锵有力呀,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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