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济高速爆燃何以才引起关注?
2014年03月14日 07:39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铁永功
如果不改变这种“要命”的管理思维,不及时堵住安全监管的漏洞,就无法真正消除高速公路上的“安全黑洞”。
一起发生在十多天前的惨烈事故,现在才引起更多人的关注。是什么让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发展成如此严重的特别重大事故?事故处置中是否存在反应不及时甚至瞒报伤亡的情况?
13日上午,国务院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山西晋城召开。会议最新披露,该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
根据当地最初通报的情况,事故发生地段位于800米长的隧道内,严重爆炸和燃烧给救援造成困难,甚至连人员伤亡情况都迟迟无法确定,需要通过车辆信息、户籍资料、亲属印证和DNA检测等,才能确认遇难和失踪人员的身份。
从初步调查情况看,事故中一系列人为制造的安全漏洞已经触目惊心:首先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司机违法变道超车,造成事故后先违规操作后弃车逃离;隧道中间的应急逃生通道关闭,烟雾报警器失灵且缺少通风设施,给救援逃生增加了很大困难;隧道不远处设置的煤焦管理站通行缓慢,导致隧道内大量运煤车排队等候,30多辆运煤车被引燃,加重了事故后果。
本应安全畅通的高速公路上,其实危机四伏、步步惊心,事故隐患早已存在。
首要责任当然在运送危险化学品的司机和押运人员。原本对于这类特殊从业者,都有严格的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要求,需要具备基本的应急处理能力,但实际上,肇事司机在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几乎为零。
此外,隧道中安全设施失灵,煤焦管理站制造的拥堵,都让发生事故的隧道成了高速公路上的“安全黑洞”。这些“隐患制造者”,只顾赚钱却疏于管理,甚至置基本的法律和规则于不顾。
运送危化品的企业,不遵守基本的从业标准和安全要求,把未经培训毫无经验的司机派上危险岗位,对此负责监管的部门竟然毫无察觉,或者明明知情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高速公路和煤焦管理站的经营者,平时只顾设卡收费,却对高速公路基本的安全设施和通行质量不怎么上心,还人为制造或加剧了道路拥堵。这不仅增加了社会运行成本,同时也制造了安全隐患。
因此,对这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不能仅惩处几个直接肇事者,还要深挖背后各方的责任,并严肃追究。如果不改变这种“要命”的管理思维,不及时堵住安全监管的漏洞,就无法真正消除高速公路上的“安全黑洞”。
最高检介入晋济高速爆燃事故调查
2014年03月14日 02:27来源:京华时报
原标题:岩后隧道事故31人亡最高检介入
京华时报记者韩旭
■追踪报道
3月1日晋济高速发生两甲醇车追尾相撞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事发后遇难人数数次更新,从13人到目前的31人。昨天,记者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事故调查组成立。
两甲醇车追尾引爆42车
3月1日,位于山西省晋城市境内的晋济高速岩后隧道内发生两辆甲醇车追尾相撞,导致前车甲醇泄漏,在司机处置过程中甲醇起火燃烧,隧道内42台车辆及煤炭等货物被引燃引爆。记者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事故发生后,山西省委省政府立即组织现场救援等相关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配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协助地方政府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燃烧车辆多、时间长,相关物质高度碳化,DNA鉴定非常困难,确认遇难人员数量和身份难度很大。
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近日国务院安委会组成工作组并组织有关专家赶赴现场,加强现场指导和伤亡人员的核查工作。经现场清理、走访排查和采取DNA鉴定等技术手段核查,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
调查组成立最高检参加
昨天,记者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安全监管总局牵头,监察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全国总工会、山西省政府负责人及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的国务院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0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派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事故调查。
据相关人士透露,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将参与此次事故调查。在调查中,检察机关将积极协助配合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完成好事故调查任务,严查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对构成犯罪的涉案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隧道口设煤检站不利通行
据悉,昨天上午,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在山西晋城召开全体会议。会议指出,经初步分析,这起事故暴露出肇事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混乱,挂而不管、以包代管;肇事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意识薄弱,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距隧道出口3.8公里处设置的煤检站不利于车辆快速通过隧道;有关地方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力;隧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等。
会议强调,事故调查组要认真排查确认遇难人员,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及事故善后工作,深入细致开展事故调查,尽快查清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认定事故性质,严肃问责,严格责任追究,给社会和遇难者家属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与此同时,调查组还要求各省各部门马上开展交通安全尤其是各类易燃易爆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各类隧道交通和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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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4次信息披露
◎3月1日,媒体报道称事故中有12人受伤,其中1人伤势较重。据现场脱险人员讲,尚有6人下落不明。
◎5日,晋城市政府新闻办透露,搜救工作结束,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
◎11日,晋城市政府新闻办透露,确认16名遇难者身份,报失人员有39名。
◎13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称,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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