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评论:按摩足浴本应属于“阳光行业”
为规范沐浴业,商务部制定了《沐浴业经营技术规范》等3个行业标准。标准中包括按摩足浴等保健服务不得在封闭场所操作等内容。服务业是现代社会的支柱产业,保健也为现代人群日益重视。这两者本来都是很“阳光”的,怎么一经结合在一起变成“保健服务业”,就有了暧昧色彩、为大多数人所侧目了呢?
进一步说,保健服务业,比如就说按摩足浴,对于技术条件的要求并不高,但却有益于扩大就业再就业,并满足广大群众对健康的需求。这本来不是很好的吗?《南方周末》去年就曾报道过陕西咸阳对发展足疗等服务业的一些探索。但为何别的服务业都“向着阳光走”,而按摩足浴等却表现得“向着阴影走”呢?
按摩足浴本来应属于“阳光行业”的。但“理论”和现实巨大反差的形成,关键就在于缺乏必要的严格的行业规范制度。还是那八个字讲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源头上的规范制度来保证,就容易“枝蔓横生”、“色调暧昧”;而单纯依靠不断严查和不停整顿,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加重了人们对它的“冷眼”,更让大家感觉:那不是“规矩人”去的地方。
好在现在开始订“规矩”了。当然,有了规范还得有执行。好的规范加上有力执行,就能让保健服务业在灿烂阳光下蓬勃生长,让更多普通人都能大大方方、挺胸抬头地去做按摩足浴,就像去美发美容健身那样自然。
稿源: 北方网-今晚报 马总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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