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5 09:19:02

当时它是村里最大的一头牲口。它白得像雪,头顶上高高地翘起一对巨大的闪着黑珍珠般光泽的犄角,像两只竖琴……别尔乔通常卧在院子里的遮棚底下,受到孩子们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给它梳毛,抚摸它,给它送饲料,把花束戴在它的犄角上。它戴着花束像婚礼队列里的一个老汉,看起来有点可笑,但是它并不怪我们淘气。这头善良的老牛用它那双恬静、可爱、聪明、忧伤的黑色大眼睛友爱地望着我们,仿佛想说什么话。我们瞅着它的眼睛亲切地问道:“怎么啦,别尔乔?你想要什么东西吗?嗯?”
  
  别尔乔摇着头,深深地叹了口气,便开始用它那没有牙齿的嘴巴慢吞吞地反刍起食物来。
  
  我们尽量喂它。它不断地吃,不断地反刍,但总是瘦得可怕。它的两肋陷下去,突出的肋骨一条一条的可以数出来,脊背上的肩胛骨和椎骨像普拉尼纳山上锋利的山脊似的耸立着。
  
  每天早晨别尔乔立起身来,抖掉身上的麦秸,舐一舐身上睡麻了的地方,然后从遮棚底下走出来,走到河边饮水的地方。它慢吞吞地、安闲地、漠不关心地迈着步子,高傲地昂着头,仿佛在宣示自己过去所做的巨大业绩似的。膘少筋多的别尔乔,身上的毛被刷得干干净净,两只漂亮的犄角上挂着我们的花束,以自己的庄严仪表引起过路人的尊敬,甚至所有的人都站住朝它观望。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5 09:19:22

 别尔乔走到河边,喝过水,然后同样那么安详地、目不斜视地回到遮棚底下自己的地方去。在傍晚的时候,它又完全自觉地、不需要旁人的招呼或催促,照样往返一次。这种散步它向来是在每天一定的时间进行的,那么准确无误,以至通过它的散步,人们就可以像看钟表似的知道时间。
  
  夏天,有时候我们赶着它跟村子里的牛群一起到牧场上去。许多乳牛都远远地走进树林里,爬到坡上去,但是别尔乔已经没有力气跟着它们跑了。它经常掉队,晚上回来得很晚。有一次它差一点儿丢了。我的父亲在树林里找了它整整一夜。原来它疲乏了,离开了牛群,卧在大道上。
  
  此后,父亲决计不让别尔乔跟乳牛一同出去,而让它跟牛犊一同出去了。牛犊在近处吃草,不会走进树林里去,别尔乔也就不会落在它们后面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5 09:19:33

 第一天,别尔乔不愿意跟那些小毛孩一块儿走,它觉得受了污辱,还没有出村子就转回来了。一个牧童企图赶它走也没有成功。别尔乔怒吼起来,并且威胁地用犄角做瞄准的姿势,吓得那个赶它的牧童只好让它走了。第二天,我们又赶着别尔乔跟牛犊一块儿出去。它去了,但是回来吃饭的时候,显得非常不满意,生着气,它的自尊心受到了深深的伤害。那些牛犊,那些淘气的小家伙,像发了疯似的,翘起尾巴,蹦蹦跳跳,它们的恶作剧使得它更加生气。
  
  但是过了几天,别尔乔的这股倔强劲儿被磨下去了。它像一个乐天知命的人那样顺从自己的命运了。人们特意从家里跑出来看它走路时威严的样子。当牧人赶着牛犊,扬起一片尘土走过去时,别尔乔便加入到它们一伙里,但保持着一定距离,像一个伴随小学生的教师似的。它有时会向某个淘气的小牛犊发出吼声,用自己尖利的犄角向它示威。
  
  大清早,一听到牧人的喊声,别尔乔便从大门里走出来。它总是站在广场上,眺望一下那刚刚出来射破露珠儿的太阳,以及阳光普照着的绿色田野,注视着它曾经耕过的土地,注视着它年轻力壮时曾经工作和被牧放过的牧场。它用自己湿润而忧伤的眼睛长久地注视着,仿佛看不够似的,不时的像人那样深沉地叹着气。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5 09:19:51

  有一次别尔乔突然病倒了。它没有到广场上去观赏田野的景色,而是留在遮棚底下卧着。它的身体肿胀了,毛也蓬乱了;它像发疟疾似的打着哆嗦,看样子它是非常难受的。我们给这个可怜的家伙盖上了一条马被,拿来了草料,但它连尝都不尝一口。给它水喝,它把鼻孔探进水里,但又立刻厌恶地缩回,然后沉重地呻吟起来。我跑去把会给牛治病的铁匠请来,他仔细地诊察了患者,拉了拉它的尾巴,提了提它的耳朵,翻了翻它的眼皮,最后用一支管子往它鼻孔里吹了一些辛辣的、黑色的药面便走了。
  
  别尔乔痛苦地、有气无力地躺了好几天,既不想吃草也不想喝水。它的身子瘪得像一块板子了。几天后它开始稍微吃点东西,最后好容易才用腿支撑住身子站了起来。
  
  有一天过节,那是在晴朗的春天,人们高高兴兴,穿着新衣裳从教堂回来。我们园子里的老李树花开得正盛,这些树含笑地彼此鞠着躬,好像一些盛装参加婚宴的老太婆。夜里下了一场小雨,早晨空气十分清新,天空洁净。太阳升上了小山冈,美丽、明亮、愉快,仿佛是跟着人们一同从教堂里走出来似的。
  
  别尔乔看样子好了些。我们都为它恢复健康而感到高兴,用大把的嫩荨麻、迎春花和李子花装饰它的犄角,给它梳毛。它亲热地看着我们,舒服地眯缝着眼睛。突然,它站起来,慢吞吞地离开了我们,然后吃力地挪动着发抖的腿走出了大门。它虽然瘦得可怕,但还是跟从前一样那么威严好看。我们打算拦住它,但是母亲不让我们这样做,我们便跟在它后面。
  
  别尔乔往河边走去。好久没有见到它的人都停下来,口里念叨道:“可怜的别尔乔!”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5 09:20:00

 它走到小桥旁边,喝过水,站了一会儿,但不像往常那样,它没有回家,而是涉过河朝离这里不远的我们的田地走去。那儿的稞麦刚刚拔节,一前一后地摇摆着。麦浪里传来了鹤鹑的叫声,麦浪上飞舞着成群的小虫。别尔乔站在地边仿佛看一件熟悉的、亲切的东西似的看了看这片田地,又从田埂上用嘴扯下了几棵小草,然后迈了一两步,可是突然它全身摇晃起来,沉重地、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便倒在了地里。我们惊慌地跑回家报告这个不幸的消息。
  
  等我们同父亲回来的时候,别尔乔已经躺在那儿死了。它把头伸在开满鲜花的田埂上,睁大着眼,凝视着蔚蓝色的天空。它那双悲伤、沉静、美丽的眼睛现在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这位年老的劳动者,我的这位无言的朋友就这么死去了。我们在别尔乔曾经耕耘过并且死去的田地旁边掘了一个深坑,像埋葬人一样埋葬了这头老牛。坟墓周围用白色的石头筑了一道围墙。每到春天,坟墓上便长满了鲜艳的花草。人们称这座孤坟所在的地方为“别尔乔墓”。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5 09:20:12

半旧时间:2014-07-01 作者:未详 点击:128次   读《红楼梦》,喜欢里面的一个词:半旧。
  
  黛玉初进贾府,老嬷嬷领她去见二舅母王夫人。在王夫人的正房里,黛玉看见炕上设着半旧的青缎靠背引枕,王夫人坐的是半旧的青缎靠背坐褥,黛玉坐的椅子上搭的也是半旧的弹墨椅袱。每读到此处,内心总有一阵惊叹,叹作者笔力惊人,也叹贾府贵气逼人。这样一些色彩半旧的物品,看看那青缎的料子,分明彰显的是贾府的华贵与庄严,以及大户人家不轻易炫耀的底气和历史。想想穷门小户的人家,哪里捧得出半旧的像样物品,多半是破烂货了。即便咬牙置几样新东西,也是很快从新艳沦落到破烂,中间这半旧的过程短。没有好的底料,禁不起日月一天天地磨。至于暴发户的家里,家具器物一色全新,也无半旧。暴发户的家缺的是积淀、是根基。
  
  而饰半旧的妆容更是不易。宝玉探望生病的宝钗,掀帘进去,见宝钗一副半新不旧的打扮: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棉裙,眉不画唇不点的,别有一番风韵。我想,在《红楼梦》里,大概只有宝钗敢挑战半旧的东西。肌肤胜雪,面若银盆,眼如水杏,这样无可挑剔的雍容之美在盛装下缺少对比和反差,反而容易把人没进衣服里。倒是半旧的素色衣服,正衬出楚楚可人的淡雅娴静之美。
  
  林黛玉就不适合穿半旧的衣服。人一病弱,气色就差,加上走路摇摇的瘦削苗条身材,搭上半旧的衣饰打扮,容易显出晃荡荡的落魄。林黛玉着装宜新宜艳,艳色之下,风姿飘逸的味道就出来了。
  
  对着地图看,点数大大小小的城市,觉得上海是最担得起“半旧”的城市。在外滩,百年的洋房建筑依然那么雍容华贵,那么挺拔雄浑,仿佛一位半老绅士,叼着烟斗、拄着拐杖,闲看黄浦江流水和隔岸的璀璨灯火。氤氲水汽中,路灯亮起,提一只随身小包,自万国建筑博览群前经过,耳边犹响着周璇的歌声:浮云散,明月照人来……花好月圆,浓情如酒,百乐门的舞场掌声雷动,绿酒污红裙。到底是一座国际大都市,在奢华的现代喧嚣之下,还保留着半旧的里子、半旧的历史和文化遗迹,可供人流连沉醉。
  
  犹记少年时,在庭前看母亲晒霉。黄梅天后,天气晴热,衣箱搬出,衣服被一件件展开铺在荻席上晒。有隔年的棉衣,有母亲出嫁时陪嫁的鸳鸯枕头,还有我儿时穿的用百家布缝就的花夹袄。邻居大妈站在旁边,拾起枕套看,白底子上绣了妃色的荷花和金绿的鸳鸯,还隐约散发着旧年的洗衣粉的残香。大妈家没有这些好看的半旧衣物,她父母早亡,做了童养媳,结婚时没有陪嫁。每每忆及母亲晒霉,恍惚中,二十多年前的阳光犹在,少年时的衣香犹在。我想,彼时的母亲在半旧的荷花鸳鸯枕头面前,在大妈羡慕的目光里,一定心怀甜蜜。是一副半旧的枕头,将一个乡下已婚女子的平淡时光,撑得饱满而芳馨。
  
  某日,读初中的儿子跟我说起《诗经》,他说喜欢“桃之夭夭,灼灼其华”那句。于是,我们说起桃花,说起桃花一样美的姑娘,说起那姑娘的出嫁。我暗想,他心里正懵懂喜欢的那个女同学,正是“桃之夭夭”的年纪。一念至此,觉得自己轰然老去。是啊,老了,旧了。桃花又是一年春,春天的主人换了。怎么办呢?低头做事吧。年华渐逝,容颜渐凋,也许,学识、涵养、阅历和情怀会帮我撑一程,撑我做一回半旧的女子。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5 09:20:43

不要“效”“顺”我时间:2014-06-29 作者:未详 点击:134次   亲爱的孩子:
  
  很多人知道我生你生得很不容易。有人会很热情地加注:“长大之后,一定要告诉她,一定要孝顺妈妈才行。”
  
  我总会说:“不要给她这样的重责大任。是我要生她的。她也很辛苦啊。”
  
  如果你可以选择在一个比较年轻的妈妈肚子里出生,你或许就不会被迫及早“面世”,躺在保温箱里,全身插着管子,接受各种检查。不需要在一降落在地球上,就奋斗得那么辛苦。
  
  问题始终在我,不在你。你不能选择,而我是选择者。
  
  每一个孩子都是在“莫名其妙”的状况下来到这个世界,父母有责任让他快乐平安地长大。
  
  我不是一个传统的道学者。再怎么像真理的事情,我都会先放进脑袋里想一想它的逻辑和可信度。包括“孝顺”这两个字。
  
  百善孝为先。一个连父母都无法好好对待的人,通常也没办法对别人太好,在人生中通常是个失败者。这是我同意的。但我并不同意“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人啊,如果不愿长进,并不会因为变成父母而崇高。
  
  但孝顺是什么意思呢?有古人说,孝者,效也。
  
  如果按照这个解释的话,那你就不必孝顺我。我可不希望,你的人生只活在上行下效的轨道中。
  
  我和一般父母想法不太一样。很多爸妈希望孩子像自己。特别是自认为很优秀的爸妈们。如果他们是医生,他们就会希望自己的孩子当医生。
  
  如果他们自己白手起家,他们就会希望孩子继承家业。
  
  如果他们当老师,他们就会希望孩子当老师,有退休金,而且有寒暑假。
  
  孩子因为家庭教育耳濡目染或基因影响的结果,有时候会自然而然地接近父母的职业,歌星生的常是歌星,演员生的常是演员,商人生的常是商人,作家也常生出作家……
  
  我可不希望你仿效我。未来的职业不是现在的我可以想象的。我希望,你有更宽广的天空可以飞翔。
  
  当然,你更不用顺我。比起“效”来,我更怕“顺”这个字。顺,表示听话。
  
  我看过我们这一辈的人,太顺父母,后来都怨父母。
  
  我有一个朋友,素来成绩优异也表现优秀,也有高尚稳定的职业。到四十岁时,在某一次意外事故后,他的人生也转了个弯,他忽然决定抛妻弃子、放逐自己,对父母说:“我的前半辈子,都按照你们的期望做事,念大学时选你们认可的志愿,也放弃了我喜欢的女人,娶了你们觉得好的老婆,生了你们要的孩子,一切都是为了要给你们一个交代的,不是我要的。现在,我决定做我自己。”
  
  我岂敢要求你来顺我?我从小就是一个很难顺从长辈的人。
  
  我从少年到成年,一直在做父母不太认同的事情。
  
  他们说A,我通常都做B。我决定的事情,他们很少没有相反意见。于是,这养成了我“先斩后奏”、“报喜不报忧”的习惯。这样的人,一身反骨,人生境遇必然坎坷。幸运的是,几经波折,活到目前,还好并没有让他们太失望。
  
  我其实很明白,如果太满足父母的希望,那么我对自己的人生会很失望。
  
  我的父母到我三十岁后,还曾要求“你能不能听话一点”,但那一点,就是我最做不到的一点。
  
  如果你可以让我了解你的想法,那么,我也会尊重你的选择。拜托,不要先斩后奏,不要报喜不报忧。我们把时间花在相处上,不要花在角力上。
  
  亲爱的孩子,不必效我顺我,请喜欢我。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5 09:20:59

假爱之名行恶时间:2014-06-29 作者:未详 点击:70次   心理学上有一个概念,说在现代人的交往中,有一种行为叫作“非爱行为”。

  什么意思呢?

  就是以爱的名义对最亲近的人进行非爱性掠夺。这种行为往往发生在夫妻之间、恋人之间、母子之间、父女之间,也就是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之间。
  
  夫妻之间、恋人之间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场面:一个对另一个说,你看看,我就为了爱你,放弃了什么什么,我就为了这个家,才怎么怎么样,所以你必须对我如何如何。
  
  不少母亲也经常会对孩子说:“你看看,自从生了你以后,我工作也落后了,人也变老变丑了,我一切都牺牲了,都是为了你,你为什么不好好念书呢?”
  
  所有这些,都可以称为非爱行为,因为,它是一种以爱的名义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控制,让他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
  
  我曾经看到过一本写如何为人父母的书,作者是一个英国的心理学女博士。她在书的开头写了一段非常好的话:“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以聚合为最终目的,只有一种爱以分离为目的,那就是父母对孩子的爱。父母真正成功的爱,就是让孩子尽早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从其生命中分离出去。这种分离越早,父母就越成功。”
  
  从这个意义上讲,距离和独立是一种对人格的尊重,这种尊重即使在最亲近的人中间,也应该保持。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5 09:21:13

看护父亲的孩子时间:2014-06-29 作者:未详 点击:57次   一个春雨绵绵的早晨,一个满身泥水的乡下孩子,来到那不勒斯市一家著名的医院门口,递了一封信给看门人,说要找他入院不久的父亲。看门人瞥了一眼信的大致内容,就叫了一个护士领孩子过去。
  
  看着病人的样子,孩子哭起来。病人很瘦,胡须变长了,肿胀的脸又青又暗,皮肤像要破裂似的发亮,眼睛变小了,嘴唇变厚了,全然不像父亲平日的模样。呼吸很微弱,只有额头轮廓和眉毛还有点像父亲。孩子叫着:
  
  “父亲!父亲!认得我吗?我是西西洛!母亲不能来,叫我来照顾你。请看看我,跟我说句话吧!”
  
  病人看了孩子一会儿,又闭上眼睛。
  
  “父亲!父亲!你怎么了?我是你的儿子西西洛啊!”
  
  正胡乱想着,有人用手轻轻拍他的肩膀,抬头一看,原来是医生。“不要担心,他脸上发丹毒了。虽然病情很严重,但还有希望。你要细心照顾他!你在这里真是再好不过了。”医生说。
  
  从此,西西洛就细心照顾起父亲。病人常常看着西西洛,好像不很清醒,不过注视他的时间慢慢变长了。当西西洛用手帕捂着眼睛哭的时候,病人总是凝视着他。有一次嘴唇微动,好像要说什么。
  
  到了第五天,病人的病情忽然加重,护士送来的药和食品,只有西西洛喂他才肯吃。
  
  下午四点钟西西洛依旧独自流泪,忽然听见屋外有脚步声,还有人说话:“护士小姐!再见!”
  
  这使西西洛跳了起来,激动地抑制住叫喊的冲动。
  
  西西洛走了出来站在那里,发出刺耳的尖叫——“父亲”!那人回头一看,也叫起来:“西西洛!”箭似的跑到他身旁:
  
  “啊!西西洛,这是怎么回事?你认错人了!你母亲来信说你已经来到医院了,快把我担心死了!西西洛!你怎么这样憔悴?我已经好了,母亲、孔赛德拉、小宝宝都好吗?我正要出院!天呀!竟有这样阴差阳错的事!”
  
  “走吧!我们今晚还能赶到家。”父亲拉他走,可西西洛一动不动,却回头看着那病人。病人也睁大眼睛注视着西西洛。西西洛从心里说出这样的话来:“别急,父亲!请等一等!我现在还不能回去。我在这里住了五天,已经把他当作你了。我那么爱他,你看他看我的眼神!他不能没有我。父亲!请暂时让我留在这里吧!”
  
  病人仍看着西西洛。
  
  “那么你留在这里吧,善良的孩子。我先回去让你母亲放心。这几块钱你当作零用。再见!”父亲说完,吻了儿子的额头就走了。
  
  西西洛回到病床旁边,病人似乎安心了,西西洛不离病人半步紧紧握住病人的手,病人睁开眼,看了看西西洛就闭上了眼睛。
  
  “他去了!”西西洛叫着。
  
  “回去吧,善良的孩子。神会保佑你这样的人的,你将来会得到幸福的,快回去吧!”护士把窗台上养着的花取来一束交给西西洛,“没什么可送你的,请收下这花当作纪念吧!”
  
  “谢谢!”西西洛收下花,擦着眼泪。“但是我要走远路,花会白白枯萎的。”说完将花瓣撒在病床四周,“把这花留下当作纪念吧!谢谢医生和护士小姐!谢谢大家!”又对着死者说:“再见!”
  
  忽然不知道该如何叫他,西西洛想了一下,就用几天来已经习惯的称呼说:“再见,父亲!”说着取出衣服包,打起精神,缓缓走出去。
  
  外面天亮了。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5-1-5 09:21:26

“坏女孩”赵薇:叛逆走出自己的路时间:2014-06-29 作者:未详 点击:104次   女孩难道一定有确切的定义?轻言细语?或者是纤细柔弱?可这些在赵薇的身上统统找不到任何踪迹。如今已为人母的赵薇是十足的熟女,并且从演员荣升为导演,拍摄的处女作《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也获得了七亿票房的好成绩。一路走来,赵薇将人们固有对女孩的印象逐个打破,一次次触碰“禁区”,然而正是这样的打破,让她用事实证明了自己的才华,并一次次获得了成功。
  
  安徽芜湖师范学校是赵薇的母校。那个年代,考上师范学校是非常不容易的,有时候一个乡镇也只能涌现一名到两名的学生,可谓百里挑一,赵薇能考上,自然是当之无愧的好学生,淑女范儿。而考上师范,就等于有了保障,毕业包分配到一所学校当一名教师,风风光光。
  
  然而赵薇叛逆地打破了女孩的圈圈,自动退学,去就读上海一所民办表演学校,这个选择让人瞠目结舌。赵薇却大大咧咧,无惧无畏,将人们对女孩固有的定义统统抛在脑后。好学生,那能怎样?稳定工作,那又怎样?女孩模样,有固定的模式吗?我要追逐我的梦,我要打开属于我的天地。“疯女孩”赵薇毅然做出了人生第一次重要抉择。
  
  正是因为这所民办表演学校的学习,让赵薇顺利考上了北京电影学院。依然是那个疯疯癫癫的丫头,没有一头飘逸的长发,更没有女孩欲语还休的表情,神经大条,什么话也不经过大脑直接往外蹦,赵薇肆意享受着青春时光,快乐而开心地度过北京电影学院的学习生涯。赵薇活泼开朗的性格让她赢得了不少死党、男闺蜜。
  
  好女孩当公主,坏女孩走四方,做个“坏女孩”也挺不错的。赵薇这个在循规蹈矩的学究眼里的“坏女孩”却因为大大咧咧的性格收获了人生中重要的角色,众所周知的“小燕子”来了,本色表演让她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也成为内地名副其实的第一代全民偶像。
  
  随后,赵薇星路一路坦荡,《京华烟云》里的姚木兰、《一个女人的史诗》里的田苏菲,再到大银幕的花木兰以及《画皮》里的贞妻,赵薇的演艺道路收获颇丰。
  
  可是这个“坏女孩”似乎并没有像别人想象的那样继续演下去,而是沉静下来,走进母校读起了导演专业的研究生。打车去学校,退去明星的光环,我不是淑女,没必要整日温柔娴静,我就是我。赵薇享受着学校给予自己紧张而闲暇的时光,紧张是学业,闲暇是少了演艺圈的纷扰。
  
  终于,2013年,赵薇捧出了自己的导演处女作《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用镜头艺术对逝去的青春缅怀,一时好评如潮。赵薇的聪颖与独特也再度赢得了观众的支持与掌声。为什么要做大众眼里的女生?我要活出自己,我走的路是独特的,做最真的自己。
  
  女孩怎么了?女孩就必须循规蹈矩吗?用最真挚的心去感悟人生,追寻自己的路,打破人们对女孩的固有思想,昂首挺胸做最真实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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