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员工应该有点“加班奉献”精神的意识
员工应该有点“加班奉献”精神的意识从大道理上讲,加班与奉献好像没有多大关系。因为八小时工作制,是国家法定的时间,员工加不加班有员工的自由,何况如今员工不差钱,大都不愿意以加班。
人在职场就要面对加班的现实。别忘了,企业也有企业的规定,在生产任务需要时,特殊情况下组织员工加班也是必要的。如果急需要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可能影响到企业的信誉和经济效益,往往关系到企业的形象和发展。人们不是常说:“企兴我荣,企衰我耻”,“以厂为家”吗?企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每一位员工的的切身利益。需要员工的风险精神支撑企业这个“大家”的家业。可是为什么一提到让员工加班时就认为加班一无是处了呢?
记得70年代,我在企业当学徒工时,因产品供不应求,企业经常组织员工加班,加一个班只给我们两毛钱,师傅也不过是快把钱,但是大家浑身是劲,没有一个人说个不字,领导分配加班任务,班长接受任务后进行简短的动员,大家呼呼啦啦的干的热火朝天。再苦再累也没有人吭声。我认为那时员工思想单纯是一个方面,但更多的是有奉献精神的劲头。大家都把加班加点看作是对企业的贡献的象征。
一个有无私奉献精神的员工,应该替企业着想,当企业需要加班时,应该有点乐于奉献的精神,而不是讨价还价。爱厂如家,不是一句空话。当企业需要你加班时,只要不是“恶意加班”——我说的“恶意加班”是指那些不良企业为追求效益最大化,不顾员工死活的“周扒皮”企业,通过加班剥削员工劳动力。对于这些不良企业无缘无故让员工加班的当然要抵制,甚至依法维权。
但是话说回来,那些合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平时对员工不薄,当企业需要时,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来承担加班任务。员工是要有点奉献精神的。劳模精神虽然不是“加班精神”但却是无私奉献精神。如今不需要员工都来成为“一块砖任党搬”,但是在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员工没有理由不听使唤。试想,一个连企业需要我们加班的时候,我们就讨价还价,我们还能有一点奉献精神吗?那些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无私奉献精神,往往也是从不分八小时以内以外,加班加点中反映出来的。一滴水反应太阳的光辉,小事能把精神见。我们不提倡加班,但当企业加班的任务需要时,员工还是要以大局为重,适当做出一点牺牲和奉献的。
(安徽交通集团庐江公司左崇年) 作业已交 欢迎左老师参加本期事评。 目前为止左老师是唯一写正方的! 传递正能量,我也要写一篇正方的事评 今天再来支持。 欢迎老师参加本期事评 写得真不错,语言朴实,论述有力,观点明确,深度学习,严重支持 建议发到班组杂志呵! 我又来为正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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