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笑一生 发表于 2014-7-4 22:30:15

深圳一快递员侵占公司3万元款项获刑半年

 法制网深圳7月4日电 深圳一快递员工侵占公司近3万元款项,近日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王某系深圳市南山区一速递物流公司员工,按公司规定,王某每天下班前应该将当天所收全部款项交回公司。但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和公司管理漏洞,从2013年4月至6月,多次将收取的款项共计人民币近3万元私自截留,并非法据为己有,后突然离开公司并变更联系方式。案发后,王某家属代为退还了涉案款项。

胡云峰 发表于 2014-7-9 20: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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