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ekaimin000 发表于 2014-7-9 20:33:36

别把劳模惯坏了

读罢初卫平的《让劳模松松绑》(2014年5期)一文后感慨颇多,劳模虽是单位的一面旗帜、一座标杆,但劳模也是人也是有着七情六欲的人,也不是机器般地可以无休止地使用,更不是说不得惹不得的将其供奉起来,高高在上。所以在对待单位里的劳模,从单位的角度来书说就不能惯着他们,如果一味地娇惯,有的劳模就会骄傲自大,目中无人,成为脱离职工队伍悲职工敬而远之的人。
劳模是自己通过在某一方面的努力奋斗而被社会承认的一种荣誉,是个人吃苦耐劳优于他人的结果。但劳模并非人人都那么优秀,有的不是自己努力出来的,而是单位“秀”出来的。我所亲历的一个劳模就是这个样子,这个劳模在被授予称号初期那几年,尚能在各方面起到一定得带头作用,久而久之这个光环似乎让其飘飘然起来,工作也不那么努力是因为光环罩着,生活上也不那么检点是因为有人护着,骄傲之情傲慢之气充斥于行为之间,让人不但不敬反而厌烦起来。而在工作中因为与某个领导遇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被任命干新产品开发工作。新产品是单位抢占市场的法宝之一,是应该精益求精工作的,但就是在这位劳模的带领下,新产品开发是:废一次倒一次再干一次,干一次废一批接着再干,所浪费的工装工件让人看了心疼,有时几十只甚至上百只地报废却没人追究其责任,年终还被单位评为优秀团队。
这就是被宠爱着的劳模,这种劳模不但不能在单位起到带头作用,反而成了挖企业墙角的蛀虫,还敢给他们松松绑吗?
毋庸置疑,这只是很少见的个例,但就是这样的个例,却能影响着整个劳模队伍的整体形象,让人不得不对劳模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产生怀疑。
给劳模松绑,给劳模更多的生活空间本无可非议,但无原则地给他们提供方便,对他们的要求有求必应,不去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监管,只能让劳模远离职工群体,成为脱离群众的孤雁。
对于劳模的管理,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管:
一、劳模不应该成为终身制。劳模只是一个人某段时间内的先进表现,就像一个长跑运动员一样在某一赛段发挥出最佳水平,因此终身制不仅不能给劳模这一荣誉增光添彩,反而会因某一段不光彩的行为而使劳模这两个字蒙羞,所以废除劳模终身制值得商榷,几年或十几年对劳模进行一次“年检”很有必要。前不久沸沸扬扬的废除院士终身制虽无定论,但最起码他向人们传递出一个信号,那就是任何级别的身份都将不会是一成不变的,一些制度或者体制的改革都将会引入竞争机制,只有竞争了才能焕发勃勃生机,只有有了竞争才能不断推陈出新。
二、让劳模这一称号惠及子孙后代。劳模这一称号的确来之不易,也是依靠家人的理解和支持获得的。因此一旦获得劳模这一称号,也应该让家人享受到这一称号的荣光,特别是对于子孙后代应该让他们在享受荣誉带来的社会效应时更应该懂得珍惜前辈们“打下的江山”。所以说劳模这一称号之所以让获得者感觉沉甸甸,那是和亲人的命运息息相关的,只有一荣俱荣一辱俱辱,劳模们才不会在获得后不加珍惜不加自爱。
三、要经常对对劳模的行为进行监管。在一些企业,一旦获得了劳模的荣誉,企业就会对其放松监督失去监控,上级部门更是对其放任自流。一些劳模之所以会走向犯罪,与监管部门的失察是有一定关系的。所以说对劳模监管不是对其进行束缚,而是为了更好地健康成长,真正起到劳模的示范作用。只有行为和思想上不断对其进行监管,及时规范他们的行为,才能使他们的行为影响更多的人向劳模这一群体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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