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折扣 不留死角 不走过场 中昊晨光专项整治化学品罐区安全
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于7月25日向各单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周密部署在公司开展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工作。本次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从7月下旬至8月10日,由化学品罐区所单位牵头实施自查自纠;从8月11日开始至8月20日,由生产管理处、机动处、安全环保处、经济保卫处、仪电中心等专业管理部门牵头实施专业检查;从8月21日开始至8月31日,由公司领导、罐区定点联系人牵头、各专业管理部门参加综合检查。
《通知》明确规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求相关单位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设施”、“强化化学品罐区生产运行管理”、“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内特殊作业管理”、“加强化学品罐区设备设施管理”、“强化化学品罐区人员培训”、“进一步强化化学品罐区源头控制”、“进一步加大化学品罐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7项具体要求,认真落实,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必须做到闭环管理,抓好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工作;各专业部门切实组织协调各单位制订工作部署,督促计划的实施与执行。
据了解,公司现有氯化苯(原料)和氢氟酸(产品)两个罐区,所在单位正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将类似的设施及场所纳入了整治范围一并实施专项整治。各单位将在9月25前完成问题与隐患整改,形成并上报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以总结经验,重点突破,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王俞德) 学习,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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