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论】工伤新规的四个合理更加合理
从9月1日即将施行的工伤新规,明确了“上下班途中”的四种认定情形,即:(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这样的规定是符合社会现实的,因为现在好多人有几个家,还有下班后也需要去双方的父母家里去看望老人。所以这些新规定是在法律的框架下,更具人文关怀,体现的是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也体现了法理容情的执法理念。这必将为职工增加更多的保险系数,营造更幸福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四个合理的提出,更合理,合法,合情,得民心,顺民意。石家庄百纳利安驾校 孙建国 孙老师也好快啊! 这个新规确实更人性化了! 也合乎老百姓的民意! 得民心者得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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