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劫杀三女子案 一审宣判
南方日报讯 (记者/戴晓晓 通讯员/王东兴)1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抢劫、杀害3名年轻女子的被告人林鹄、谢秉佑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林鹄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谢秉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同时,一审法院还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裁定,裁定两被告向被害人袁某、谭某、宋某的家属分别赔偿29505元、102990.4元、44867元。
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作出上述判决和裁定。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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