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话安全专栏:安全故事二则
大话安全专栏
主持人:孙守仁
作者简介
孙守仁,辽宁省凌海市人,当过铁道兵,笔名凌水、老孙、守尹,目前是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曾在 《工人日报》 《北方文学》《星火》《草原》《鸭绿江》《青年作家》等60余家报刊发表小说、散文和诗歌,出版小说集 《新衣裳旧衣裳》 《原色》和 《阳光的味道》,长篇童话《青蛙鱼》以及报告文学集《七彩光》等,多篇文学作品获得省级征文奖。主编《企业班组建设》《企业党务工作指南》,著有《优秀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经典演讲集》等。
编者按 从第9期开始,由业余作家孙守仁开设“大话安全”专栏。做到每期一篇。内容以安全生产为内容,大力宣传安全,普及安全,发展安全,创新安全,力求形式多样,喜闻乐见。多年来,他把创作重点转移到安全生产上,并倾注了全部心血,曾在多家安全报刊发表(连载)大量文学作品。作品生动、活泼,有可读性。决心把安全做强、做大,成为《班组天地》的品牌。希望广大读者,予以关心支持,并提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文风,大胆创新,力求安全评论、安全故事或杂谈,有生活,有灵魂,有张力,成为我刊一朵“安全奇葩”。
安全故事二则
(一)水从哪里来?
发生在2012年2月20日深夜的鞍钢集团公司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造厂的一起喷爆事故,造成13人死亡、17人受伤的惨烈结果。专家组初步分析认为,这与砂型型腔内部和底部残余过多水分有关,但水分来源还未定论。
水从哪里来?首先是砂型内,砂型是否干燥,是喷爆的罪魁祸首。根据分析:水的来源,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源于砂型内部。按规定,砂型经过干燥后,才能浇注。大型铸造厂不会犯这样低级错误?那么水从何处来?水分有可能来自地坑下地下水冒出。还有一种可能,就在地坑表面,是人为的结果。无论是地下水渗出地坑,还是地坑中遗留有人为的水迹,比较偏向这是造成喷爆事故的水分来源。现场幸存的工人申明谈到,他先是看到型腔的钢水动了,同时伴有沉闷的“咚”的响声,察觉不对,他赶紧往外跑,刚走了两三步,里面的钢水就飞了出来。这不是钢水进入就立刻爆炸的过程。砂型有可能因为制作过程中的失误,一些部位的密度和硬度都不够。假如地坑有水,甚至水量较大,爆炸的规模也就会更大。
老铸造匠中流传五字箴言:硬、干、透、光、准。硬是指砂型有足够硬度和密度,砂子一定要实;干是指砂型一定干燥无水,一定要经过干燥处理;透是指砂型透气性要好,底部不容易积气;光是说砂型光洁度要好,它影响的是将来的铸件的光洁;准是指砂型尺寸准,它也直接关系到铸件的尺寸。这其中“硬”和“透”出的问题最多。根据老工人的解释,水分出在哪里?如果我们按照这五字箴言来做,恐怕不会发生重大喷爆事故。
我们从这个事故案件获取什么教训呢?有以下三点:一是对地坑、砂型检查没有到位。根据幸存者申明的说法,开始浇注时,就有水分了,且是很多的水,否则不会发生重大喷爆事故。二是跟踪检查没到位。浇注之前,从地坑到砂型,是否做到认真检查,有一个环节发生遗漏都会发生问题。即使检查也是走过场。三是没有突出事件预案,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应该肯定,这起重大喷爆事故,是人为所致,说明安全管理不到位,就是便相放纵安全隐患,给事故造成可乘之机。按照五字箴言分析,砂型不硬,含有水分,是这次事故的主因。
(二)污水管道里的“杀手”
在污水管里,怎么还会藏有“杀手”呢?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9月17日,广州市白云区华南北路过铁路段工程WAI检查井,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一起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重伤。难道污水管还有“杀手”不成?通过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原来是施工人员作业时,吸入较高浓度硫化氢有毒气体混合气体导致窒息死亡。这样的事故,并非广州市有,其他地方也有发生。难道有害气体防不胜防吗?不是的。
这条污水管道里面有人施工,井坑面积10平米左右,有10米多深。
这天,有2名工人戴上面罩口罩(一种过滤式防毒口罩和面具),便沿着梯子下到该工程一号井井内,对钢管涂刷防腐漆。刚开始下去时,有短暂的呼应,随后失去联系。上面的人感到事情不妙,纷纷下井救人,结果发生了这起急性中毒事故。
到底谁是这场事故的真正杀手呢?有人说,是污水管里的有毒气体。持这种说法的,可能占绝大多数。但只要冷静地分析一下,答案就可能更改了。
先说这两个施工人员,以为井坑安全无恙,戴着防毒口罩匆忙下井作业了。因为这条污水管道施工几个月了,怕是以前都是这样干的,只是侥幸没死人。这次就出事了。
事出有因,都是违章作业惹所致。按规定,事先检查作业场所是否积聚有毒气体,方能下井坑作业。他俩匆忙下去了,是不是有点太鲁莽了,这好比不会游泳的,竟然跳进一个深潭内。那不等于找死吗?他们犯了经验主义错误,因为以前就这样施工,没出过事,所以放大眼汤了,把安全置之脑后,作业地点,该检查而不检查,盲目下井作业。结果让有害气体钻了空子,要了施工人员的命,谁之错?这是其一。深入污水管道作业,需戴防毒口罩,但这种口罩防毒气有限,一旦有毒气体超标,等于白戴,无济于事。这是其二。发现井下出事了,必须组织搭救。然而,救援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未采用有效的吊救系统和设备,造成事故损失扩大。这是其三。还有施工单位,未落实好建设工程安全责任,违法违规在积聚高浓度硫化氢有毒混合体的密闭空间实施作业,这是其四。
事故真相大白了,到底谁是杀手?是高浓度硫化氢吗?
可能还有些人执迷不悟,甚至抱着不是当理说。不是高浓度硫化氢。那是什么呀?一个问题,两个答案。事故的客体是高浓度硫化氢,而主体是违章作业的施工人员。这样一说,是不是该醒过腔了。唉!都是违章作业惹的祸。
人们或许要问,责任制哪去了?
早丢到脑后了,非但施工队违章作业,连工人都缺乏保护意识,受害的,还是我们工人。
这个故事讲完了,别左耳听,右耳冒,不管是领导,还是工人,都要扪心自问,为何不能坚持岗位责任制呢?是教育缺失,还是自律不够,反思吧!
类似这样的事故,哪年都有发生。应该说,有毒气体,不是罪魁祸首,是我们脑袋出了问题,一次违章作业的代价,夺去了4条鲜活的生命,血的教训呀,应牢牢汲取。
话又说回来,谁是杀手?答案:不言而喻。
编后的话 这个案例虽过去了两年多时间,很多人都淡忘了,笔者却记忆犹新。之所以要重提此事,不是追究谁的责任,而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如果我们不在细小的事情做文章,安全事故还会卷土重来。近年来,空难、矿难和路难,的确发生了不少,关键是如何吸取教训。以“水”为例,它从哪里来,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有人故意放水,而是我们的领导和操作者,没把它当回事。从地坑到砂型,没有做到认真检查,这是值得深思的。举一反三,奉劝那些马大哈,别再做蠢事了,真正把安全当成一件大事来抓,自己给自己创造安全生产环境,这是我们从这则故事得到的启迪。谁是污水管的杀手?当然是我们操作者,如果按规章制度办事,事先做好安全检查,污水管里面是否有毒气,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就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故,更不会夺去4条鲜活的生命,血的教训,应牢牢记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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