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xjn
发表于 2007-10-29 08:03:53
baxjn
发表于 2007-10-29 08:06:17
建议把 (针对XXX稿件所发)这句话删除。
yang_0428
发表于 2007-10-29 08:24:57
顾版主真是一位称职的版主呀!
yang_0428
发表于 2007-10-29 08:29:13
引用第55楼baxjn于2007-10-29 08:06发表的:
建议把 ()这句话删除。
同意。或者省去名字,是不是可以更换为“针对XXX稿件所发”?那样看着也觉得是有感而发,对事不对人,浏览帖子的人是不是会对各位老师的用意更为清楚明白,并引以为鉴。不对之处,请见谅。
dxtkwcr
发表于 2007-10-29 08:31:26
引用第30楼szy_001于2007-10-24 16:43发表的:
顾老师的体会很好,学习了!
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深。
赞同
胜利顾永强
发表于 2007-10-29 09:34:56
引用第41楼豉上蚤于2007-10-28 01:27发表的:
顶
要顶
必须顶
不得不顶
用尽全力顶
.......
очеи хоршо!!
baxjn
发表于 2007-10-29 10:29:40
李瑞
发表于 2007-10-29 10:46:41
老师说的很对,干任何事都要以平常心对待,写稿投稿也一样,工到自然成.
李瑞
发表于 2007-10-29 10:49:38
我很佩服各位老师的敬业精神,每天都是很晚了,还在忙于工作,写作从某种意义说,我觉得更是对人毅力的考验.,各位老师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曹永龙
发表于 2007-10-29 17: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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