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9lyx 发表于 2014-6-5 22:50:56

【微评论】消除性别歧视,政府要积极作为

      性别歧视在人才市场并不是个新问题,可以说是一种普遍现象。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招工选人时难免存在“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的情况,因为女性确实比男性“麻烦事”要多些,会影响到企业的效益。但是,男女之间的性别差异是造物主的结果,是自然存在的。企业应该尊重自然,服从自然,贯彻男女平等原则。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企业按比例招用男女职工,不人为制造性别失调,可能不但不会导致生产下降,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同时,为确保企业执行男女平等政策,消除性别歧视,政府应积极作为,主动介入,强势干预。可以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岗位需求等,硬性规定企业每年必须招用多少女职工,或者保持男女职工的合理比例,否则给以一定经济处罚,比如征收就业风险金、职工性别调节金等。(刘运喜/湖南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邮编:422000)

鲁宝林 发表于 2014-6-5 23:37:44

这种想象应该有所减少了吧

鲁宝林 发表于 2014-6-5 23:46:30

哥们,你去这里跟帖,可以上杂志http://bbs.bztdxxl.com/read-htm-tid-439444.html

为生歌唱 发表于 2014-6-6 07:55:27

我也这么认为的,看样子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挺多!

0739lyx 发表于 2014-6-6 21:34:35

回 1楼(鲁宝林) 的帖子

可能吧,不过始终是存在的,呵呵

0739lyx 发表于 2014-6-6 21:36:29

回 2楼(鲁宝林) 的帖子

谢谢宝林兄弟的介绍,闲下来时再去跟帖支持,上不上杂志无所谓,因为水平问题,反正上不了,所以不去多想。

0739lyx 发表于 2014-6-6 21:37:15

回 3楼(为生歌唱) 的帖子

是么,看来英雄所见略同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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