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3)中国第一位女律师为何死于美国?
在民国的著名律师中,女律师令人印象是更为深刻的。虽然律师行业兴起之初,有关条例明文规定,律师必须由男子担任,但在当时女子成为律师已势不可挡。其实早在晚清时期,为女子开设的法政学堂就出现了。民国时期,上海法政学校也招生了,沈君儒、章太炎还有史良皆毕业于此。但1927-1932年,该校 444个法政大学毕业生中只有18个女生;1927年,包括史良在内只有三个女生毕业。 1927年3月,国民政府任命郑毓秀开始在英法租界法庭之外担任律师,成为中国的第一个女律师。
上世纪三十年代,律师的人数上升很快,但女律师却是凤毛麟角,以1930年为例,女性律师只占总数的4%。
虽然当时律师多,顾客少,但女性律师却在时人“物以稀为贵”的心态影响下,常能比同期出道的男律师更迅速地积累知名度。有些女律师更会运用自身的性别,利用大众对这个女性职业的兴趣,通过报刊杂志来勾起大众的窥视欲望,争取媒体曝光度。
郑毓秀在女性中是先驱人物。1924年,郑毓秀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女性第一位获此殊荣者。回国后,她突破重重阻隔,在上海开办“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此后,她又先后出任过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监察厅厅长、上海法政学院院长、教育部次长等职。1928年,郑毓秀被推举为“民法起草委员会” 五委员之一,她将妇女婚姻自主权利第一次写进了法律条文之中。
郑毓秀不仅能文而且能武,直接参与了两次行刺。第一次行刺对象是袁世凯。辛亥革命爆发后。清政府任命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希望他力挽狂澜,成为第二个曾国藩。革命党人决定行刺袁世凯,郑是刺袁行动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刺袁小组有12人组成,原计划分成4组,每组3人,在预定地点从四个角落同时投弹炸袁。1912年1月15日晚,郑布置完任务后,12名行刺者便分赴各自的岗位。出乎意料!郑忽然接到同盟会驻北京支部的紧急命令,指示放弃刺袁行动,因根据最新情报,南北和议的真正阻力并非来自袁世凯,乃来自良弼。于是,郑立即派人去找。由于行刺者不向任何人告诉他们的行踪,寻找非常困难。仅根据平时的线索,找回了8位。郑自己一直找到第二天炸弹爆炸为止。当时,郑在现场。据她自己说,听到投弹,我好象被胜利冲昏头脑似的”,“到底是表示庆祝呢?还是凑热闹而打着好玩呢?”竟拔出手枪,先朝天开了两枪,接着又连打几枪,击毙了一匹马。但她由于没有受过严格的射击训练,急忙之中开枪,把右拇指的一块肌肉夹在扳机上,拔不出来,痛澈心肺,血流如柱。这一痛反使她觉悟自己处在危险地境地,连忙将枪一抛,把流血的手指藏在大衣袋里,一面尽量靠近警察,一面呐呐自语:“岂有此理!岂有此理!那些无法无天的革命党,胆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干出这类暗杀的坏事!”终于脱身。但由于不能按原计划同时投弹,爆炸威力减小,使袁世凯得以捡回性命一条,仅炸死他的卫队长及卫兵数名、坐驭一匹。行刺者中杨禹昌、张先培、黄之萌3人当场被捕,而真正的投弹者严济芬却得以幸免。
郑毓秀的第二次行刺对象是良弼。良弼是满洲人,宗社党的核心人物。掌握一定数量的军队,颇具实力。他仇视革命党,坚决反对清帝退位。郑毓秀等接受刺良任务后,从刺袁行动的失败中吸取教训,改变计划。决定改派一个人先靠近良弼,再近距离炸毙他。结果,革命党人彭家珍自告奋勇,愿意承担这个有去无回的任务。1 月25日,行刺前的一天,郑与彭进行晤谈,场面十分感人。彭视死如归,大有“壮士一去不复返”的英雄气概。尤其是郑的大姐与彭正在热恋之中,生死别离,郑姐当场晕厥。郑也是泪如雨下,欲语无声。第二天,彭利用自己曾在清军中服过役的经历,穿上军装,把自己乔扮成沈阳军事当局派来的传达员,有重要情报面告良弼。彭先是等在良弼的家门口,等到良弼回寓所时,便迎上前去。良弼一看来人不太对劲,急欲躲避。彭急忙紧追几步,用力将炸弹甩在门口的石狮子身上。结果,彭当场牺牲,良弼受重伤,两日后死去。当炸弹爆炸的声音传来时,指挥部里沉浸在一片悲痛之中。李煜瀛(李石曾)也是泪满两腮,郑氏姐妹更是悲肩欲绝,痛哭失声
脱离波橘云诡的政治中心后,郑毓秀夫妇曾一度困顿迷茫。为求安身立命,她们前往距离中国万里之遥的巴西,从事商业活动。但由于经营不善,外加人脉生疏,郑毓秀夫妇在巴西逗留数年后又复返美国,过着旅居生活。此刻的郑氏夫妇,欲返中国大陆不能,想回台湾,蒋介石又“缓发”他们的通行证。漂泊异乡的郑毓秀,痛感英雄落魄而无用武之地,只好终日聚集朋友搓麻将、叙故旧、忆往昔,消磨时日。1954年,郑毓秀左臂被发,现癌变症状,被迫切除左臂,这对一世英名的郑毓秀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客居他乡、倍感落寞的郑毓秀,晚年疾病缠身,度日如年,于1959年12月16日病逝于美国洛杉矶,终年6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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