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顾永强
发表于 2007-10-27 22:15:41
在某种程度上,稿件投错地方就等于资源的闲置、浪费甚至是流失!虽然可以供大家学习、欣赏、交流,但是要知道现在网络传播很快,有可能你本人的稿没有发表,有人摘录你稿中“闪光点”,反而先发表了,你根本没有说理的地方。这也有个知识产权问题呀,你没有发表的东西跟商标没有注册一样。
因此,投稿我提倡对号入座!!
baxjn
发表于 2007-10-27 22:38:22
bztdxxl
发表于 2007-10-27 23:31:56
顾永强所说有道理!!
丁于兵
发表于 2007-10-28 00:23:35
又一次深刻地学习夏老师的教诲
翱翔
发表于 2007-10-28 07:45:40
支持夏老师,不好意思,我在一处回帖时将您的名字写错了,道歉
baxjn
发表于 2007-10-28 08:56:27
方向
发表于 2007-10-28 09:05:34
祝大家都早日成功!
蓝鹰
发表于 2007-10-28 10:57:25
夏老师的坦诚与大度,正如夏老师的这句话:"请你相信报社编辑的素质,这里似乎还没有稿件不过硬、仅靠甜言蜜语就能让稿件见报的先例,也没有编辑给不会说好听话的通讯员穿小鞋的先例,所以,你大可不必多虑。"这是毫无疑问的,夏老师对通讯员的关爱与善待,是时时刻刻都能够感觉到的,要不然,工作繁忙的她,无需花时间,给某个通讯员写这么长的一个建议.我相信大家都能从中体会她的一番苦心.
baxjn
发表于 2007-10-29 08:56:34
版主小舟
发表于 2007-10-29 11: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