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雁 发表于 2015-2-26 17:05:02

第三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介绍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自治区道德模范为动力,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激励人民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为加快实现广西“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主办单位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总工会、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广西军区政治部、武警广西总队政治部。

三、奖项设立

第三届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5名左右,共表彰25人左右。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自治区道德模范提名奖。

四、评选标准

按照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并参照历届全国和自治区道德模范的评选标准,评选推荐第三届自治区道德模范。

1. 基本标准

在广西居住或工作、生活满三年以上的中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2. 各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

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

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

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模范:

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服务群众、提高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模范:

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往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自治区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的推荐评选。有新的突出事迹、获国家和自治区级荣誉称号的往届自治区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

附件:

1.第三届自治区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

2.第三届自治区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

3.第三届自治区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

4.第三届自治区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

5.第三届自治区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

本文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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